有關衣服捐款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JasonQ wrote:
為何不用基金會模式, 而要用公司模式來"做公益"?
...(恕刪)

你問到重點了。

問題是,用基金會,那還搞有什麼搞頭。
藝人也是人,也需要溫飽的。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JasonQ wrote:
看到這麼多篇的回應後...(恕刪)

沒這樣搞怎麼會有賺頭
豆腐兄 wrote:
衣服不用成本嗎??衣...(恕刪)

成本?要啊.....所以一件白T加上網版印,成本是480元?不知道Hand-ten那種199一件的T恤成本是多少?社會大眾只知道縱使Hand-ten"虧本"賣199,被台灣政府罰上億稅金還是不肯實現諾言>>>>>撤出台灣<<<<<
還是那件白T用的是Gore-Tex的材質?防風又防水?就像那位事主的臉皮一樣?那這樣580還真便宜,小弟我"認養"十件.....
做善事不用錢的多寡來衡量這句話,是比喻窮苦人的一元跟富人的100萬其善心心意相同,怎麼會拿來幫那位事主假公益真營利的動作辯解?
"錢沒有進他口袋就好了"?對啊,是沒進他口袋,進了他公司的口袋......跟你買7-11的關東煮一樣,錢怎麼可能進高清愿的口袋???
nono990 wrote:
這是媒體揭露的事項:

1.去年與黑人合辦的富邦文教基金會,今天不願意再合作,
基金會總幹事楊順美指出,去年黑人找上該基金會,要求贊Love Life電視廣告費用,
基金會共支付300萬的電視廣告費用,
之後黑人在活動記者會穿著印有熱血跟儂儂(雜誌集團)字樣的T恤,
卻沒有富邦文教基金會,於是基金會提出質疑後,黑人在第二版的T恤拿掉"儂儂",只留下熱血,
富邦文教基金會因為不想牽涉到過多商業行為,所以不參與也不干涉~

2.不料,黑人又再向富邦文教基金會要求二度贊助,要用來支付儂儂雜誌的Love Life別冊製作費,富邦文教基金會發現別冊的內容全是藝人穿Love Life的照片,
根本就是像是銷售T恤的目錄,主打的公益跟富邦文教基金會的理念有太大的出入,於是拒絕贊助,
黑人因此不爽,一度跟富邦文教基金會工作人員面對面嗆聲~

3.黑人去年主動邀請富邦momo台義賣T恤贊助八八風災,以兩件990元的公益價格賣出3000組,
募得300萬元,活動結束,黑人跟范范以Love Life的名義捐出這筆錢,外界還以為黑人出錢出力,
花錢製作T恤,但實際上的T恤製作成本72萬元由富邦momo台買單,
當初黑人來談合作,富邦momo台答應贊助時段,T恤製作成本理當由黑人支付,
但是黑人揚言若要他支付T恤製作成本,就要從義賣款項來扣除,
momo台高層不願意愛心被打折扣,只好全部吸收,將義賣所得全數捐出,
員工私下抱怨:黑人擺明利用momo台大賺公益美名~

4.黑人的Love Life活動的廣告錄音,後製,撥出都有各方的贊助,也有藝人免費的拍攝廣告CF,
如林志玲,蔡康永,趙又廷,還有其他如周杰倫,蔡依林,張柏芝...等20多位藝人的支持與行動,
多名藝人表示對於每件只捐出100元,毫不知情,像趙又廷代言價碼是300萬起跳,認為是"純公益".
答應免費幫忙,也不知道有此藉商業活動來行捐款的事情~



感謝no哥詳細整理,完全有生氣的感覺

這也太糟糕了吧
突然覺得富邦momo好像滿衰的,
他們跟黑人為什麼會認識阿?
合法的捐輸節稅,其實並無可議之處,
就像很多人在重大天災時,都說『寧願捐給 xxx 去做,也不要給捐給政府的基金會』
而 xxx 的基金會等,他們的口碑好,捐給他們去做公益,也比給政府的浪費要好很多!
舉例:
假設我需繳稅 1000 元,但政府真正花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是 100 元,
而 100 元其中又有多少會真的到達有需要救助的人手中?有沒有 50 元?
而我們倘若將 1000 元中的 100 元捐世界展望會等慈善機構,可以抵 100 元的稅(只需繳稅 900 元),
在這些比政府有效率的 NGO 運用下,可能到需要人的手中有 60 元,這不是更有效益?

但是就該如大眾所說,當初如果直接說:商品的 xx% 或是 n 元捐出做公益...就不會有今天的爭議
鵬摶九萬,腰纏十萬,揚州鶴背騎來慣。事間關,景闌珊,黃金不富英雄漢。一片世情天地間。元。喬吉
JasonQ wrote:
看到這麼多篇的回應後...(恕刪)


建立一個慈善基金會,需要1500萬到3000萬的存款門檻,黑人認為直接拿這筆錢去幫助病童比較實際,所以全部捐款直接匯入富邦慈善基金會底下的 Lovelife專戶,有完整的明細表,從頭到尾都由專業的法務與會計處理。

黑人說,但義賣活動被政府視為「熱血」的收入,每年要繳25%到40%不等的稅金,相當吃重,所以他今年打算改為每件捐100元,衣服預計30日正式上架。他認為,理論上來說,應該沒有「民眾」知道今年新的捐款比例,不知周刊消息何來。

陳藹玲相挺 重點在認同

陳藹玲說,「周刊這篇報導早就準備好了,富邦發言被扭曲了。我們沒有誰投資誰,而是合作夥伴,各展所長,未來我們還會是夥伴。」580元只捐100元是否合理?她認為,名牌和路邊攤都有人買,「這一切都合法,重點是你認同就參與,不認同就不要參與。」
三貓之僕 wrote:
小弟比較讚成先前鄉民...(恕刪)


怕人家不知道阿
------------------------------------------------------------ 氣狂心不狂 斬人數百? 手持
三貓之僕 wrote:
小弟比較讚成先前鄉民...(恕刪)


老實說....

我長這麼大到現在....

還沒有買過所謂的 " 公益 T 恤 " 耶,

但是我每次去便利商店買東西...

都會把 " 部分找零 " 投下去捐款箱,

我覺得...

至少這筆錢是從自己的手中投入進去的,

比較有充實感 !!!!
不要隨便在網路上攻擊別人....除非你真的毫無弱點 !!
夢心痕 wrote:
唉!!

看了5-6頁的回文!!

發覺有一堆假清高的人!!

換作是自己,最好是都不會賺錢啦!!
...(恕刪)

有沒有人說過你邏輯很爛?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bonny01020622 wrote:

哇哩咧~~~

什麼叫 : " 我 不 做 誰 做 " ?

...(恕刪)



作公益的人可多的。

只是黑大不知道而已,而且作的更大、更漂亮!

而且假如580給別人來作,捐到300都有可能呢!!!!
(透過企業合作、形象行銷,可以節省很多成本,看願不願意花心力而已。)

不知道大家還記得飯店與企業家的故事嗎?

一家富麗堂皇的飯店在A國,A國企業家、外國企業家與台灣企業家三人一同去參訪。

A國企業家說:我們只花一億元。

外國企業家說:在我們國家,花八千萬就能完成了。

台灣企業家不說話。

後來三人來到台灣。

台灣人指著一個方向,說:那家飯店我們花了兩億元。

兩億元,肯定更大、更豪華吧。

但A國際企業家、外國企業家只看到一片荒蕪的空地。

異口同聲說:哪有飯店?在哪?

台灣企業家得意地說:那就對了!

當然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但,你懂得~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8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