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限制不管制 以後警察就會隨意對民眾開槍
拜託 所以現在也是拿關鍵報告的預防犯罪來針對警察囉
因為這位服務20年第一次開槍的警察 第一次開槍就打死人
所以他一定有動機 一定是故意要爆掉死者的頭
就算他的動機是出自於職責所在
但就是違xx法oo法
如果不讓他受到法律制裁
以後一堆警察就會有樣學樣開始隨便爆人頭
我開始害怕了
因為各位事後諸葛也是幫未來的警察定了莫須有的罪名
罪名是 意圖開槍亂射無辜民眾
哪一國的警察有像台灣警察這麼窩囊的
冒著生命危險執行勤務
下一秒說不定就會死亡
卻還規定遇到生命有危險時才能開槍
而且開槍要先想什麼比例原則有的沒的狗臭屁東西
這種異常緊繃的壓力不是各位事後諸葛網路上嘴炮就能了解的
搞不好猶豫的時候自己就中彈死掉了
就算沒自己沒中彈
開完槍還要寫報告為什麼要開槍
如果不幸打死人 還要被家屬追著叫囂說:我兒子這麼乖,你為什麼要殺我兒子,還我兒子來
家屬也不想想自己兒子是什麼德性
能讓被長官跟媒體稿的窩囊的台灣警察動到槍的
我只能說 那位嫌犯那位死者肯定不是簡單人物
我自己有遇過好警察也有遇過壞警察
每個團體中本來就會有老鼠屎
但不能自己遇到老鼠屎 就說全部的警察都是屎
就認定凡事都是警察的錯
行使職責的警察沒有錯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而且
法律是保障有錢人跟會鑽法律漏洞的人
不要只顧著讀死書
看看那些讀死書法官的判決有多麼令人啼笑皆非
再來想想第一線警察的生死交關
你們能用法條保障警察的生命安全嗎
再說
子彈不長眼
就算是平行射入
也不能說警察意圖殺人
過失致死才比較符合當時現況
而會讓警察造成過失致死的原因
就是那死者跟嫌犯自己造成的
最後
有一個會挺自己的主管真的很好
我很慶祝我公司有這麼一位主管
但我為各位警察悲哀
1. 拒絕臨檢 --> 請問有無犯法? 法條 & 罰則為何?
2. 遮蓋大牌 --> 請問有無犯法? 法條 & 罰則為何?
3. 跑給警察追 --> 請問有無犯法? 法條 & 罰則為何?
4. 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有沒有犯法?
a. 部分參與鑑識的核心人員更認為,林員極有可能在第一槍就擊斃吳廷男。惟此說仍有待比對彈殼、彈道分析驗證。
b. 十米之內射擊 違反用槍程序
c. 檢警調閱槍擊現場附近監視錄影帶,發現林冠宏都是在十公尺內的近距離射擊,和原先宣稱遠程射擊也有出入。
如果各位堅持要用犯罪意圖說來證明開槍的合理性, 我只能說遺憾..
因為, 你們先入為主觀念太深, 你們已經認定那兩位逃逸的人已經犯了死刑, 但是你們卻乎略了, 值勤的員警也有可能有犯罪意圖(拿槍打不該打的人)
而何謂不該打的人..用槍程序上有說, 用槍時機上有說, 自己的良心也有說
今天, 我寧可相信這位員警並非有意打死對方, 是意外, 但是並非可以把這樣的作為都合理化 (遇到問題第一槍就瞄準人開槍)
另外, 如果真的要說當下犯罪的人, 是駕駛, 不是後座的人.... 而員警打死的是後座的乘客, 非駕駛
JasonQ wrote:
部分參與鑑識的核心人員更認為:...(恕刪)
請你告訴我,你在哪裡得知,部分參與鑑識的核心人員認為,林員極有可能在第一槍就擊斃吳廷男............

JasonQ wrote:
十米之內射擊 違反用槍程序...(恕刪)
這個更好笑,那國規定不准10米內射擊

JasonQ wrote:
因為, 你們先入為主觀念太深, 你們已經認定那兩位逃逸的人已經犯了死刑, 但是你們卻乎略了, 值勤的員警也有可能有犯罪意圖(拿槍打不該打的人)...(恕刪)
你要如此無限上綱,那我也要要求國軍全面解除武裝因為直勤的軍人也有可能有犯罪意圖(拿槍打不該打的人)飛行員也會因為不爽而發射飛彈擊落民航機,甚至引起台海戰事
講再多, 大家還是不從法律面討論, 不從制度面討論
請問一下...目前哪條法律有"任由警察開槍"??? 今天的案例的前因是 無照駕駛+遮大牌+拒臨檢逃逸
後果是 警車追逐+開槍+一人被擊斃... 被某些人自動放大成要任由警察開槍...真是無言....
法律當然不會規範 "警察可以任意用槍", 法律只限制警察可以用槍的時機
今天的狀況, 就是警察沒有遵守這個時機, 導致遺憾發生,
如果我們以後要開放這樣的狀況, 警察可以開槍,
我個人想探討的是, 那要用什麼樣的條件來限制警察的用槍時機?
等到拒絕臨檢嗎? 怎樣叫做拒絕臨檢? 誰去定義? 警察嗎?
那警察不是球員兼裁判?
所以我的確放大成 "任由警察用槍",
若版友覺得不順眼, 看成 "開放有人拒絕臨檢時警察可以對其開槍的限制"亦可
但如我前面所說, 警察可能是球員兼裁判,
所以要嚴謹呀...
四個問句....
有善良老百姓會遮車牌嗎?
有善良老百姓會拒絕臨檢嗎?
有善良老百姓會聽到對空鳴槍警告後,依然逃跑嗎?
有善良老百姓聽到槍聲配合臨檢之後被警察用槍打死的嗎?
請問你如何定義善良與邪惡??
有老百姓拿噴劑噴車牌呀...他們善不善良??
有老百姓拒絕臨檢嗎?? 為什麼不可以拒絕臨檢?? 你可以提出異議呀?? 提出異議的老百姓就不善良??
有善良老百姓會聽到對空鳴槍警告後,依然逃跑嗎?? 誰聽到槍聲不想跑?? 不用警察開槍, 誰開槍大家都跑得很快吧
今天在討論的是,
他沒有殺人, 沒有搶劫, 把他開槍擊斃是不是太過?
我們不能用"他以後可能會犯的罪"把他入罪呀
如果沒有打算要害誰,幹嘛跑?
停車,拿出行駕照,接受檢查,沒事最多被開單,回家睡覺。
就是心理有鬼才會跑,您能保證他下一步不是要去搶劫或進行其他犯罪行為?
若真的犯罪,您會繼續保持您的立場站在那兩位身上?
跑不見得是要害人吧,
無照駕駛罰得很重, 想跑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我當然不能保證他不是去害人, 但相同的, 你也不能保證他要去害人
這種狀況之下, 我們應該釋放他, 還是擊斃他
就像我說的,
我不能保證你明天會不會去害人, 但警察應該擊斃你嗎?
是, 若之後真的犯罪, 我也不支持警察在這種情狀擊斃他
除我之外, 我國法律, 立法者, 檢察官, 警察的上司, 也與我站在同一立場
他們不會害了誰?
現在是要羅織罪名嗎?
用這種說法讓人入罪,
更多人不能接受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