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z_perng wrote:4台機車要幾個人找停車位,當然是4個人找阿,怎麼會是8個人1輛汽車只要1人找停車位,只是困難度是機車的4倍 不懂你到底要表達啥意思不是要比停車面積?比輸了又變比人數?人數比輸了又變成限定比找車位的人數?怪了你真的有載過人嗎?還是你載的人都自私自利??不幫駕駛找車位?以我的經驗我不管騎機車還是開汽車車上的人都會幫忙找車位耶你要不要檢討一下為啥你都是一個人找?還有不要再發短訊給我這篇我會跟到沉了為止這麼神奇的大樓不跟太可惜
franz_perng wrote:台灣就是這樣沒有創意的人砲有創意的人不做研究的人砲有研究的人------------------------------------------------腦筋放軟一點,台灣教育把大家都訓練成只能接受一種邏輯就好像各種食物的營養要均衡攝取,不要偏食,才會健康...(恕刪) 若以你這樣的創意跟邏輯,就叫做創意叫做研究的話那精神病院隨便拉一個都是中研院士了.....去幼稚園隨便找個小朋友都拿諾貝爾獎.....
樓主的意思是說:同時16輛摩托車發動,4台摩托車一排,分四排,由最前端的摩拖車當主導車。當主導車催油,相同後面裝置也會依主導車催油力道前進。串起當馬車使用,一次可載32人,比公車省油,人數又多。當雪橇犬方式也行,就像聖誕老公公的麋鹿。相當省油,載重又比汽車5人還多,只不過下雨天乘客要穿雨衣就是了。不知道這樣算幾匹馬力?請樓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