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bee wrote:
走不走人定 也要看合...(恕刪)


那這個合不合理是誰決定的? 很多板友都認為合理啊
您要推翻眾人,不是只說一句不合理,要說出為什麼不合理,用個合理的原因表示出來

就像您要跟幾百年前的人說地球是圓的,不是平的,你不證明,就算再合理也沒用
何況假如您根本也沒有親自驗證過地球是圓的,只是純粹覺得別人說平的不認同,這叫合理?

您若堅持己見,不客觀,我想真理不會因為愈辯愈明的,大家也不需要再討論回文了


PS:忘了說,尾張的笨蛋是在後來親身證明了他不是笨蛋,大家才了解其實也不是笨蛋
若他沒有證明,到現在大家還是認為他是笨蛋
條條大路通羅馬
又不是非要走路
人家座飛機
不行嗎

為何不規定 寫這樣  10+10+10+10+10+10
寫10x6 算不算偷懶? 應該也是打X吧

寫10x6 可以  6x10 又不可以? (哪有座飛機 換個位置 就到不了羅馬)

寫 50+10 又為什麼不可以? (人家座汽車 為什麼不可以)


frankenstein06 wrote:
那這個合不合理是誰決...(恕刪)


我有說 推翻眾人?


我只說 那是一種表達方式

怎麼寫 最後怎樣 都要看寫的人怎麼去描述與呈現.........


尾張的笨蛋 是他自己證明的 但在他沒自己證明前 他為什麼會被叫笨蛋

那是因為用當時的想法與思維去套用到他身上的,不是嗎,

所以 看到影子就放砲 ? 怎不問當初答題的人 他腦子在想什麼 為什麼這麼寫?

說不定他用掰的?說不定他略過定律?說不定他不想這樣寫?..........隨他怎麼想

反正把他抓來問 不就清楚了.............
科技始終沒人性~~~錢飛嚕
kimoshi wrote:
條條大路通羅馬又不是...(恕刪)


今天人家問你要怎麼走路到羅馬,你說開車走哪條路好,坐飛機飛哪個航線佳
雖然你也是跟人家說怎麼到羅馬,但人家根本就不是問這個

坐商務艙到美國跟坐經濟艙到美國,只有同樣都是到美國,目的地相同而已
但過程是不同的

我想這個光我自己回文就舉過同樣意思的例子好幾個了,別再說其它板友們
看來您都跳過了

您好像到現在都還沒回答過除了目的地相同,還有什麼地方是相同的?
若您的觀念是只要目的地相同,過程不重要,管你是劫機去的還是買票坐飛機去的

那我也無語了


還有,您現在舉的例子跟原來的6個10元已經無關了
您一直在說60= 10+50, 60=2x30.....
那是因為你知道他是60

假如今天你不知道6x10= 多少,也不知道10x6=多少,你沒學過乘法有交換律
請問你能不算出兩者的積,然後才知道兩者的積是相等的嗎?
乘法只定義為加法的連加,從沒“定義”過乘法有交換律
kcvo wrote:
你對於
6x10
的公式
是等於
1.6+6+6+6+6+6+6+6+6+6
還是
2.10+10+10+10+10+10
這兩個雖然是相同答案,卻是不同數字的加法


這問題我已經 回答過了
自己去找

6x10 = (!+1+1+!+1+1) x (1+!+!+!+!+!+!+!+!!+!+)= (!+1+1+!+1+1) + (!+1+1+!+1+1) +(!+1+1+!+1+1) +...
=6+6+6+6+6+6

當然可以轉變為 10x6
知嗎? 就是每6個一數 有10堆

6x10 硬要寫成 6+6+6+6+6+6+6+6+6+6 才是笑話, 這是數學不是中文
這種寫法只是一種方式. 不是唯一的一種



電腦就不會這麼寫

kimoshi wrote:
條條大路通羅馬又不是...(恕刪)

無須強辯

你根本不懂乘法的意義

我拿課程綱要告訴你!!

2-n-06 能理解乘法的意義,使用×、=做橫式紀錄與直式紀錄,並解決生活中的問題。

 乘法是小學整數教學的重點,其核心為排列模型的理解與九九乘法的熟練
(參見2-n-08)。
 在二年級裡,應先以連加(參見1-n-06)、幾個一數(參見1-n-07)為乘法的前置經驗。讓學生認識乘法的意義,例如:2有4個,可以記成2×4=8,2×4表示2的4倍。學童應認識乘法算式中「被乘數」(單位量)、「乘數」(單位數)及「積」(總和)的位置。
 應從乘數較小的乘法開始練習,慢慢養成心算的習慣,然後開始練習九九乘法(參見2-n-08)。雖然二位數乘以一位數的乘法不是二年級乘法教學的範圍,但是也可以讓學童練習如23×2的乘法,學童可以利用所學過乘法意義,透過23連加兩次來求出答案,但建議乘數最多為3即可。
 乘法的「倍」的意義,是乘法問題中最容易入手的一種。但乘法教學的常見困難也在於,用算式記錄「倍」時是不對稱的,而乘法卻滿足交換律,因此經常造成教學上的困擾。採用下列陣列型的乘法問題情境,可以協助孩子乘法交換律的學習,減輕這種困擾:
(1)先讓學童用花片排成下圖(例:5個一數)。

(2)在「幾的幾倍」的解題活動中(這時的問題,例如:「1排學生有5個人,4排學生,有幾個人?」),持續將學童的解題與排列模型連結起來。並將問題中的「單位」(例如:「排」)對應起來(例如:圈起來)。

(3)用「5個人的4倍是多少?」之類的問題,來檢查學童是否能直接從問題,將5個人視為一個單位。
(4)若(3)已檢查,則可以用排列模型來討論乘法交換律,這時學童應能從排列模型理解「5個人的4倍」與「4個人的5倍」一樣多。

(5)在這段教學過程中,如果教師想確定學童是否瞭解題意,可以暫時要求學童加上物體的計數單位(例如:5顆×4=20顆)
 教師應領會排列模型之於乘法,與合成分解模型之於加減法,是最本質又互相融洽的兩個模型,在解題、概念理解、掌握運算性質(參見2-a-03, 3-a-01)、推理上都有相當多的好處。因此在教學上要有意識地向排列模型過渡。乘法的「倍」的意義不是乘法意義的全部。教師要確定的是在解題情境中,學童能正確地說明其算式的意義,但是在解題的程序上,終究要允許學童運用任何策略來計算。舉例來說,「一枝筆3元,24枝筆要多少錢?」,學童應能依照約定列出「3元×24」或「3×24」,但若學童理解交換律,在計算時將問題轉換成「24×3」,並用連加法24+24+24=72,應視為正確(假設學童還不會乘法直式計算),這比讓學童將3連加24次,更值得鼓勵。
 二年級的乘法直式紀錄只是提供直式計算的前置經驗,沒有計算意涵,可在二年級下學期才引入。

tttppo wrote:
我拿課程綱要告訴你!!
2-n-06 能理解乘法的意義,使用×、=做橫式紀錄與直式紀錄,並解決生活中的問題。



的確是只有小二的數學程度
不好意思 我已經超越了

frankenstein06 wrote:
今天人家問你要怎麼走...(恕刪)


舉一反三
答非所問
這些用語都是在說 你問人家 人家沒有照你的方式回答

只是你只接收你想知道的那個底

只因為這樣 而說別人錯時 那真的是錯的嗎........

那種錯 是相對的錯而已 只是以你的思考來套用在別人身上


個人在乎的是
小學生在對問題的理解與思考
並且對於問題的描述
以及解決問題的方式並且表達整個過程

並不會拘泥於什麼形式

若有什麼形式需要遵守時,小學生自己都知道有沒有學過需不需要遵守

只是因為我們不知道 小學生知不知道要不要遵守

那我們就把當事人抓來問清楚他知不知道該不該遵守.........
科技始終沒人性~~~錢飛嚕
kimoshi wrote:
這問題我已經 回答過...(恕刪)


好吧,我承認,我輸了,我無法讓您理解我要表達的東西,是我的錯
對不起浪費了諸位大大的時間,佔了01的板面


PS:
我昨天作夢,夢到了一個好幾年前的新聞
一個台灣留學生誤闖了人家的庭院
屋主拿了一把槍對著留學生,喊了一句“freeze”
但是留學生聽不懂,繼續走,結果就被槍殺了

那個留學生跑來跟我說,“x的,外國人實在很不講理,講一堆五四三聽不懂的東西,我只是
想去跟他說我要跟他借個廁所,他就把我殺了”
kimoshi wrote:
的確是只有小二的數學...(恕刪)


對於你我只能用"孤芳自賞"來形容!

也希望你不要這樣教導你的小孩

他有受到正確教育的權利

彼此程度不同

多說無異~

我能說全台灣幾萬人在使用我們編的課本

真的有問題早就被罵翻了還輪的到你指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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