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這所學校真該出來頒發傑出校友獎

因為他把學校所學的專長發揮至極限

只有法條,沒有大腦



要是我掉了兩萬,我寧可一毛錢都拿不回來也要把事情鬧大~

就讓這些守法的好國民接受媒體大肆報導,看這筆錢對方拿了會不會頭暈,真是氣死人了~
逼人の一生 - http://www.wretch.cc/blog/ybpaul
我覺得 重點是 動物比單親媽媽扶養小孩還重要??

這才是大家想探討的問題吧~

他捐出去的錢 是人家小孩一個月的生活費 這樣對嗎?

此時李組長眉頭一皺 發現案情並不單純~........
叫她出來跟婦人和警察,三方在記者面前對質啊

不要以為拿張收據出來就能表示很有愛
如果是硬要來的錢拿去做善事,神也吐口水,有夠偽善
如果是婦人和警察聯合起來設圈套,那剛好可以讓他們被人民婊一下

總之,踹共啦!
好奇問一下婦人要給他多少阿?她可以不拿阿~~人家生活費耶~~話說之前哪個貪污的也說錢拿去做工義阿?知道人家清寒還給人就功德無量啦,還在這假腥腥裝清高,我就是看他這行為不順眼
這個嗎?
vanson5917 wrote:
耶耶 拾獲貧婦2萬...(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騙孝A


要捐不會自己錢捐..............



那檢來的,報償捐????那位啥不回捐給這窮困婦人...(恕刪)


人不如流浪動物?
大頭兵99 wrote:
公告有關12月14日蘋果日報A1版所刊載之本系畢業校友潘同學事件,本系之澄清說明。
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news-1-1-1.htm...(恕刪)

幫貼~


內文:
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attach/1214.pdf
-------------(更新:此為版本一,無蔡10同學)
有關12 月14 日蘋果日報A1 版所刊載之本系畢業校友潘同學之事
件,本系為以下幾點澄清說明:
一、本系自創設以來對於學生之教育,除法學專業領域傳授外,亦相
當重視學生之品格教育,並開設有相關之法律倫理關懷課程。
二、經本系與潘同學聯繫,潘同學表示蘋果日報之報導內容有所偏
頗。由於潘同學本身係動物保護社之前任社長,雖現已畢業,但
仍經常返校從事動物保護之相關工作。潘同學表示,其係請求對
方將該款項捐給動物保護社,該請求為在場之警察瞭解並獲婦人
同意,且當場開立收據,由李姓婦人直接捐款6000 元給動物保
護社,做為流浪動物結紮之用,並非飽入私囊。
三、事實上,今年九月份凡那比風災時,本系師生二十餘人係本校唯
一組成凡那比颱風清掃志工隊,協助校園環境災後復原工作的團
體,此可為本系法學教育兼顧品德教育之佐證。(請參照本系網
頁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news-ty.htm)
四、本事件純係偶發的個案,發生本事件對社會大眾造成困擾,本系
在此致上最深歉意。爾後,本系當更加警惕並強化倫理品德教育
之課程,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張麗卿教授暨全體師生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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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35pm(上述版本1:30前下載版本,1:35該系又修正聲明,增加蔡10同學。)
版本二:

有關12 月14 日蘋果日報A1 版所刊載之本系畢業校友潘同學之事
件,本系為以下幾點澄清說明:
一、本系自創設以來對於學生之教育,除法學專業領域傳授外,亦相
當重視學生之品格教育,並開設有相關之法律倫理關懷課程。
二、經本系與潘校友聯繫,潘校友表示蘋果日報之報導內容有所偏
頗。事件發生係她與本校法律系蔡依寧校友,在自家附近公園幫
助流浪動物時,撿拾到李姓婦人之皮夾,然後兩位畢業校友留在
原地等候李姓婦人,並約同至警局處理。李姓婦人在電話中表示
願包紅包給兩位校友,兩位校友堅持不要,並說該紅包只要捐給
創世基金會或慈善團體。後因兩位均為本校動物保護社之社員,
潘校友更是兩任動保社社長,雖現已畢業,但仍經常返校從事動
物保護之相關工作。潘校友表示,她們是請求對方將該款項捐給
動物保護社,過程中口氣上可能太過於急躁,不過,該請求為在
場之警察瞭解並獲婦人同意,且當場開立收據,由李姓婦人直接
捐款6000 元給動物保護社,做為流浪動物結紮之用,並非飽入
私囊,兩位校友還自認為係功德一件,但沒想到竟發生這麼大的
誤解。
三、事實上,今年九月份凡那比風災時,本系師生二十餘人係本校唯
一組成凡那比颱風清掃志工隊,協助校園環境災後復原工作的團
體,此可為本系法學教育兼顧品德教育之佐證。(請參照本系網
頁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news-ty.htm)
四、本事件純係偶發的個案,發生本事件對社會大眾造成困擾,本系
在此致上最深歉意。爾後,本系當更加警惕並強化倫理品德教育
之課程,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張麗卿教授暨全體師生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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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二多了一位蔡10,獨樂樂不如眾樂樂,"財法系"自已不公佈潘生全名,竟然拖外系"法律系"蔡生下水,還公佈全名,有意思~

Sevenup wrote:
知識不等於道德良心...(恕刪)


知識不等於道德良心!
知識不等於道德良心!!

Palpatine wrote:
有關12 月14 日...(恕刪)


嘿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誰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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