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75 wrote:
大家都想太多了,不上訴的原因很簡單,失格判定是對的。
新聞指跆協的人九成都贊成不上訴,了解內情的人,誰還要花千萬元上訴?
。
這個論點還蠻弱的...
他們為什麼贊成不上訴?
因為你「猜」他們覺得判決是對的所以不上訴?
那我也「猜」,有人對這些跆協成員「曉以大義」,分析事情的「輕重」
他們覺得有壓力,所以不上訴
wen75 wrote:
使用未受檢的器材上場,就是失格!!
。
噗哧,你以為電子襪認證是廠商自己發明的喔...
合不合格,不用依據任何規定嗎?規定在哪裡?會議記錄在哪裡?
"廣州亞運跆拳道賽事管理主任曹濤在去年11月20日記者會指出,「領隊會議只希望各隊教練、選手遵守比賽規則,並要求使用『LaJust』產品,並未詳細規定舊款電子襪中的電子貼片是否違規。」"
說法一變再變,全靠一張嘴撐場面的世跆盟和主辦方
居然會有人把他們的口水奉如圭臬,如同聖旨般跪接朝拜
真是有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