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移除連結)議員要打球,百姓請退下!!


豆豉英 wrote:
我都說這例子很爛了,...(恕刪)


英叔你講得好 我投你一票
鍾小平出面喊冤,說這段影片被掐頭去尾,強調當天雙方口角後,打了友誼賽,氣氛也還不錯,怎麼畫面裡看不到。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恩將仇報,跟我打了2個小時球,當面擁抱,我投3分球還一直給我鼓掌,事後擁抱、背後捅刀,現在的年輕人怎麼變成這樣子。」
maxi326 wrote:
結果是兩邊都沒有百分之一百站得住,
民眾透過議員預約, 可以說是鑽漏洞, 雖然議員預約也不太可能自己一個人打, 但如果根本沒有在場, 那就有點站不住腳了.
鍾議員雖然合資格, 但沒有預約, 看起來是預約才能使用的球場, 而不是議員就不用預約, 所以他也站不住腳, 但至少他有一起打的風度. 最後由於好意被拒, 火大, 只好來硬的了.


我覺得這樣是很鄉愿的說法!

因為該場地有明確規範使用人的身分,所以貼影片的人絕對是錯的,他們無權使用該場地,
鍾小平的態度則是見仁見智,
除非管理辦法上有明訂該場地一律須經預約才有權使用,
否則預約的人並沒有在預約期間來使用場地,
任何有權使用該場地的人都可以在該時段使用該場地!
這就跟在公司預約會議室一樣,有預約沒來用,其他人就可以進去使用...

預約只是讓大家不要去搶場地/資源....

Kake wrote:
我覺得這樣是很鄉愿的...(恕刪)


說實在的我覺得鐘議員其實很不錯的

還有問要不要一起打~在已經起場地爭執的情況下

已經算是很有風度的~(因為合理的規範前面已經提到太多了~不贅述)

是那個年輕人真的很機車

深深以那個年輕人為恥....

真的很要不得!!!!

~凱~ wrote:

~本日最中肯~~>兩人都有錯!一個耍特權一個耍濫權!


會麼,被人家嗆到很火的人反擊就被罵濫權
那以後殺人就直接判死罪,不可以有自我防衛的可以免責好了...
我不懂,到底是誰說人民公僕就不可以有情緒的????????
不可以哭,被嗆還不可以反擊的????誰跟我解釋一下好麼????

不過我猜鍾先生應該是認為那個場地的是外人,所以柿子挑軟的吃
找外人報隊想說一定不會被拒絕才會挑上這票研究生吧
(不然找其他真正是議員在打球的去報隊對方說不給報他也沒轍不是)

只能說...之後想要靠關係的人比較賽XDDDD

njp3ej03 wrote:
不管誰對誰錯我只想到...(恕刪)


又是在說納稅人了,你是繳多少錢阿?總統府給你住好不好?飛機坦克警車給你開好不好?

納稅是人民的義務~老師有教你有沒有在聽?

你不爽政府也可以不繳阿,不然有本事就去當個立委議員監督你的稅金

這影片PO出來擺明就討砲的還想取暖,看了巴哈跟01發現原來一堆洨屁孩都說自己是納稅人



花錢繳稅就很大嗎?
國軍的飛機也是納稅人的錢買的,
要不要給你玩一玩?
中研院活動中心旁邊也有體育館,
李遠哲要不要陪你打網球?
警察的薪水也是你的稅金付的,
要不要去你家門口站崗?
當官真好,用的場地都比一般人好,如果全國打球的場地都像那樣,我相信臺灣的籃球會變強。
白藍拖 wrote:
當官真好,用的場地都...(恕刪)

十年前,我讀的市立國中早就有室內籃球場了
市議會地下室順便蓋個籃球場會怎樣嗎?


白藍拖 wrote:
當官真好,用的場地都...(恕刪)


二十幾年前在高雄讀高中時, 學校新蓋體育館的籃球場就比現在台北市議會的

那個好啦 ~~

大學時代學校的體育館也不錯 ...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