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TA292001 wrote:
基本上從你前面的文章



就知道你把社會底層和身家不清白的連結在一起



所以你已經先把有色眼光帶進去歧視社會底層的人



這種就和聖潔那類人一樣



也不用把話說得那麼好聽 說啥為了配合鬼理解力



繼續活在自己的世界吧







我想大部分人看到那句話都是這樣想的


你真以為大部份的人程度都和你一樣?

帽子隨你扣吧
高興就好

好哩家在
差一點我又要認真了
又過了一年

法務部長你在哪裡呢

該上班了吧
法務部長搞不好聽從他們的話

密室政策,決定也廢除無期徒刑
M1A2 SEP V2 wrote:
他們真正的目的不是要廢除死刑

連無期徒刑也要廢除

因為他們相信,刑法的目的不是報復與嚇阻,而是教育

所以即便殺人魔王也要放出來,因為教育的價值為重

這不是我瞎掰的,你們自己去看廢死聯盟的網站

他們2010還請了德國的教授闡述廢除無期徒刑的必要性

廢死只是第一步,在下來他們要廢除無期徒刑

廢死的朋友,敢說不是嗎?


廢死團體這種程度的嘴炮,幾句話就可以KO了.

誰告訴你刑法的目的不是報復與嚇阻?誰規定刑法的目的不可以是報復與嚇阻?

教育?我寧可教育受害人,請加害人先讓受害人復活,我們再來談怎麼教育.
每次逼廢死的講無期徒刑是不是也想廢

他們就會不負責任的跑掉

會拆穿他們支持廢死,然後用無期徒刑替代這個謊言

因為他們真正內心是連無期徒刑也想廢

跟甚麼冤獄等等543他們平常扯的議題,一點關係都沒有



廢死的,你們甚麼時候才敢講你們自己對無期徒刑的看法?不要躲啊!
身家不清白的大部分是指有前科的吧~那就算那天真的被冤枉了那也是自作孽
klaussshoestring wrote:
好吧,為了配合您和某...(恕刪)
許多大愛的廢死人士一直都搞不清狀況....
法律是約束規範個人行為的依據原則,以社會和諧穩定為最大公約數~
而不是在勸人為善的教材工具!!

例如~
一個國家建立國防 (法律) ,它可以選擇要否予以軍事制裁 (處罰條例/死刑).
但一個沒有國防的國家,敵國會否給你好臉色看?? (霸凌`暴力`虐待`恐嚇威迫...?!)

看看那些道貌岸然的大愛廢死人士,有多少是站在教育第一線的國中/小講台上的??
一群只會活在自己高等教育圈子,在那眼高手低般的紙上談兵....
有空多到暗夜的路上走走好嗎??

Luke Chen wrote:
身家不清白的大部分是指有前科的吧~那就算那天真的被冤枉了那也是自作孽


意思就是說只要犯過一次錯就算被冤枉死了也活該?
領教了

事實上我是很認真的在看這棟樓
因為每一個發言都代表一個人的意見

不過我比較好奇
平常你也是這樣表達你的看法嗎?
"有前科的被冤枉了也是自作孽"
廢死聯盟只會躲關鍵性的議題(無期徒刑是不是也想要廢?)

說甚麼廢死以後社會會更穩定

才接了幾通電話後,自己的新地址電話都不敢公布

還能說服其他人,廢死以後百姓生活會更穩定嗎?
xieb wrote:



是呀,那他們經...(恕刪)


這樣說起來也好呀,要讓廢除死刑的理念能被社會接受,一定要面對被害人保護的議題,讓社會重視這一塊。不要被帶著有色眼鏡的媒體片面報導給混淆吧,請閱讀或上網多方參考,如果要求廢死支持者與政府提出更完整的被害人實質扶助,也是在


廢死團體對於受害者

家屬提供的各種扶持與照顧....真正該做的,是政府和社會,而目前所做的確實是嚴重不足,除了爭取社會的街那外,自身的努力與符合台灣民情的廢死論述。

題外話:
比陳進興厲害,
前羅馬尼亞共產黨獨裁者齊奧塞斯庫,屠殺數萬人,獨裁統治多年,從被逮捕起訴審判死刑定讞到1989年12月25日執行只花了兩天時間,真的,兩天。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8/3/n2983939.htm。
http://sumingming8964.blog.epochtimes.com/article/show?articleid=13541
http://news.ifeng.com/history/1/tianxia/200810/1019_2669_836909.shtml

後來羅馬尼亞的死刑也被廢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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