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aama wrote:
這樣算大陣仗嗎
我猜你應該是剛住台灣沒多久
應該是你口味太重了, 積非成是,
以為要強勢, 要讓對方害怕恐懼才叫陳情
那叫示威, 叫恐嚇,
惡意攔阻別人車輛叫妨害自由
我說的是正常陳情
當事人(在本事件中僅一人)到警衛室遞交陳情書
不接見的話, 發傳單, 舉布條, 訴諸媒體
(不管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人都有拒絕接見的權利)
最多一兩位親友陪同就差不多了
任何一個公司行號或個人
當你看到一兩個陌生人來要談事情時
比較願意相信是來溝通或陳情的
當看到5,6個壯漢賴著不走
還檢查進出車輛, 甚至隨意阻攔不讓車輛通行, 讓員工心生畏懼
你覺得該公司會相信他們是來陳情的嗎?
你覺得別人會認為他們是來陳情的嗎?
說他們是來尋仇的還比較恰當吧!?
如果你下班後去吃飯
不小心跟別桌起衝突
結果隔天那個人找了5,6個人到您服務公司要找公司負責人陳情
你老闆覺得是個人下班後行為不接見理會
結果他們賴著不走
檢查你們公司進出車輛
看到你老闆車子就攔下來不讓他走, 硬要他搖下窗戶談話
你覺得這樣對你,其他員工, 或你老闆公平嗎?
你老闆需要為你下班後的個人行為負責嗎?
你老闆或公司其他員工應該為你下班後行為承擔恐懼害怕嗎?
將心比心吧
這跟告的人是公司少東,或者是一般民眾沒有關係
就算是你, 我和一般小市民也都不該遭受到這種對待
只不過有錢有閒的人才可能訴諸以法
而一般人只能心懷恐懼吃悶虧而已
我從沒用過正新或建大的腳踏車輪胎
個人覺得它們都太貴了, 不值得
市面上很多二, 三線品牌就很好了
但如果每個公司負責人都要為每一個員工下班後的個人行為承擔被脅迫妨害自由的後果
(郭台銘有超過百萬的員工)
那恐怕台灣的老闆都要結束營業到法治的國家去了
這樣對台灣不見得是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