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不管廠商跟樓主誰對誰錯,
反正我就是不想喝加料汽水,
更不想喝不尊重消費者的廠商生產的東西,
就是這樣。

樓主如果想作假的話,
放隻小強不是比較快嗎?
幹嘛大費周章放個螞蟻窩。
再說要去哪找個一窩螞蟻,
要是叫我去找,
我還採集不到咧,
又不是食蟻獸。

保存不當那更扯,
汽水打個洞不會噴出來嗎?
如果罐子黏黏的難道螞蟻不會黏上去,
而且罐子變輕,
應該在開之前就會發現了吧。

難道維大力有什麼特殊技術,
可以讓汽水罐打個洞都不會噴?
還是汽水要開了易開罐才會充氣?
這樣的話維大力應該趕快申請專利才對。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你怎麼知道樓主不喜歡...(恕刪)

消毒分身帳號退散

不然等哪天你喝到這種飲料再來說你不愛打官司直接接受廠商和解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你怎麼知道樓...(恕刪)

感謝沒讀書的小鳥犧牲自己給眾人笑
盡心盡力當反派讓大樓繼續往上蓋
加油!好嗎

panda0722 wrote:
反正我就是不想喝加料汽水,
更不想喝不尊重消費者的廠商生產的東西,
...(恕刪)



有人喝過第二罐加料易開罐汽水嗎?????

只要不認錯就是不尊重消費者?????

部分網友認為廠商正確態度為:就是消費者永遠是對的,廠商不論事實一定要認錯。

只要廠商不認錯,就是態度不對,就要抵制。

這套說法你看會有多少人支持。

台中小康 wrote:
會有多少人支持。


不會自己爬文阿

有網友說廠商就算已被消費者經媒體放送傷害商譽,
當事實不明時,
仍須先表達歉意再調查事實,
請問當事實調查出來時,
你們還願相信對廠商有利之說詞嗎?

你們難道不會說,
廠商自己沒問題幹嘛認錯,
一定心中有鬼,
現在對廠商有利之說詞只是狡辯嗎?(就算此說詞真的是事實)

我一直認為部分網友只因有消費者挺消費者之偏見,
所以才會挺樓主,
你們所謂之正義只是建築在偏見基礎上,
這是正義嗎?


台中小康 wrote:
你們所謂之正義只是建築在偏見基礎上,
這是正義嗎?...(恕刪)


只聽過意氣,沒聽過正義啦

我想鳥大應該是有小鳥跟他說了什麼內幕啦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只聽過意氣,沒聽過正...(恕刪)


是鳥蛋兄弟跟我說的

=============================

如果敗訴,都沒人願意替樓主扛點賠償金嗎???在這邊嘴砲也要負點責任

因為名譽上的損失造成營業上巨額的損失,我想維大力要好好算一下

前面有人說孤單

最後我大概只看到樓主一人孤單的面對吧

該跑的都跑了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台中小康 wrote:
這是正義嗎?

那請問你何謂正義?
請你教教我.......

假如這件事情事真的話。
是不是當事人跟廠商兩人和解完就好。
其餘消費者應該蒙在鼓裡

當然
假如這件事情是假的
當然造假人要負完全責任


還有
難道製造廠商沒有義務
弄清楚他的產品?到底有無問題

只是一味出問題就是消費者造假....且一口咬定。難道這就是正義?

廠商有拿回去化驗嗎?

教教我什麼是正義。讓我可以教教下一代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台中小康 wrote:
這套說法你看會有多少人支持

加油 ~ 好嗎?
別一直蒙著頭自打嘴巴 ~ 樓蓋到五千多 ~ 自已好好算吧 ~
而你有算過自已的說法有多少人支持嗎?(雙手算的滿嗎?)

台中小康 wrote:
你們還願相信對廠商有利之說詞嗎?

相不相信就看廠商怎麼交待,我相信鄉民不會是無厘頭的,會判斷的 ~
相信你也在01上看了不少這類的「糾紛」 ~ 有這樣「接近一面倒」的討論嗎?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如果敗訴,都沒人願意替樓主扛點賠償金嗎???在這邊嘴砲也要負點責任

每發一次文就提一次,抓到點就一直戳 ~
請你爬一下我之前發的文(我已經懶得再跟你說在第幾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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