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頭兵99 wrote:
李姓婦人在電話中表示
願包紅包給兩位校友,兩位校友堅持不要,並說該紅包只要捐給
創世基金會或慈善團體。後因兩位均為本校動物保護社之社員,
潘校友更是兩任動保社社長,雖現已畢業,但仍經常返校從事動
物保護之相關工作。潘校友表示,她們是請求對方將該款項捐給
動物保護社,過程中口氣上可能太過於急躁,不過,該請求為在
場之警察瞭解並獲婦人同意,且當場開立收據,由李姓婦人直接
捐款6000 元給動物保護社,做為流浪動物結紮之用,並非飽入
私囊,兩位校友還自認為係功德一件,但沒想到竟發生這麼大的
誤解。
好矛盾啊
系主任
道歉得有點怪喔
好像火上加油

其實我們在妥協自己去獲取什麼東西的時候,付出的是更高更高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