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據稱「三年級」數學題火熱 ---"賣鞋賠多少"?



Daniel.C0555 wrote:
我真的須要小學課本
原本可收21元
最後確賠21元
還搞不清楚是賠21元還是42元


不用玩文字遊戲

如果原本21元是你可收的(+21)
那最後的21元只不過是你沒收到而已(0)

如果後面的21元你認為是你要賠出去的(給老闆)(-21)
那麼前面的21元也不是你收的(給老闆)(0)

你需要的不只數學課本
可能還有國語課本
Daniel.C0555 wrote:
原本可收21元
最後確賠21元

你原來只有一雙鞋子,
後來鞋子變成了21元,
但是鞋子變成的21元是假的,
結果你什麼都沒有。
到此為止,你損失了一雙鞋子。

後來,你從媽媽的口袋裡拿出21元來當成鞋子的21元,
現在,你回到原來擁有一雙鞋子時的狀態,只是鞋子以21元的形式存在。

好了,現在你沒有損失,
但是你媽媽莫名奇妙少了21元。
從小老師只告訴我們誠實是美德,卻沒告訴我們現實有多缺德、、、
公司角度 不收員工的錢 42

員工私下補虧 21 公司賺到利潤與成本


wolfbest9 wrote:
公司角度 不收員工的錢 42

員工私下補虧 21 公司賺到利潤與成本


如果你是想說公司虧損42
那麼...員工補了21元就可以讓公司賺到利潤與成本??

還有21元的虧損你從哪裡補的?
毛利鬼太郎 wrote:
不用玩文字遊戲如果原...(恕刪)

我就是老板(比較單純)
原本應該收入21元
因事後發現是偽鈔
而自掏腰包21元補齊
否則帳目會有銷貨
而沒有銷售收入
應收21元沒收到
反而倒貼21元
一來一往不是42元嗎
------------------------
小弟一點見解大家參考
一切爭議就是發現假鈔的時間點
若一開始就發現是假鈔
交易就不會成立


因為一開始沒發現是假鈔
所以後續才有
應收21元收到假鈔=0元
才要自掏腰包21元補假鈔損失
來回虧42元
小弟表達能力不好
請大家見諒

加藤老鵰 wrote:
好,你覺得店家損失73塊錢是吧?

現在天網恢恢,年輕人讓你抓到了,因為你人很好,你打算叫年輕人賠償你的損失就算了,也不要報警了,你打算向他要多少?

要73塊?

他從你這裡得到29塊真錢和一雙成本15塊的鞋,你卻向他要73塊?

你的鞋子會增值麼?新一代的金融商品哩


小弟會跟他要回73沒錯
鞋子的利潤6元就不跟他計較了!!
不然他應該要賠79元....

Daniel.C0555 wrote:
我就是老板(比較單純)
原本應該收入21元
因事後發現是偽鈔
而自掏腰包21元補齊
否則帳目會有銷貨
而沒有銷售收入
應收21元沒收到
反而倒貼21元
一來一往不是42元嗎...(恕刪)


當然可以這樣算阿!!!

就像地上有100元假鈔!!

你檢起來~發現是假的!!!

所以你損失了200元!!

因為原本撿到的100元沒了!!

又拿到100元的假鈔!!!

真是慘阿!!!
GARGINE wrote:
當然可以這樣算阿!!...(恕刪)

沒有交易哪來損失
------------------
撿到一張100元假鈔價值頂於0
除非我成功拿去消費買東西找零
否則100元假鈔就是一張紙
G.N.D wrote:
小弟會跟他要回73沒錯
鞋子的利潤6元就不跟他計較了!!
不然他應該要賠79元....


他不花錢拿走你一雙成本15元的鞋,還有29元零錢,你跟他要回73元叫做不跟他計較?

73元分兩次給你如何?先給50,再給23怎麼樣?

給你50元時就和正常買賣是一樣的狀況了吧?

也就是說,如果他掏出50元和你買成本15元標價21元的鞋子,你找完他29元以後,還要向他加收23元,這還是”不跟他計較”的優惠?

再簡化一點,他自備零錢省去你找錢的麻煩,拿21塊買一雙標價21塊的鞋,你當然不用找他,可是你收完錢後還要再向他加收23元,順便告訴他這是你不計較的結果,你要是計較就收他29元了!

奇怪,標價21元的鞋子為什麼最後要給你44元(還是優惠價)啊?


哇塞,別人不過是剝皮店,你這應該是啃骨店了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買鞋的賺到了21元+找回25元(因為付了假鈔)

鄰居沒賺沒損(因為要真鈔回來了)

老闆損失50+50=100

因為21+29+50=100

這不是數學題

而是巿場上你認為怎麼樣的題

順便答案還可因人而異

硬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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