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電子收費ETC相關討論集中處!!

PSP wrote:
虧本新台幣17億元?...(恕刪)

請你幫他算算花了多少錢才是正確的金額!
我很好奇17億要如何花?
我猜測可能花費是:
公關費+廣告費+ETC設備費用

感謝網友提醒,我更改原先的數據!!
r114139 wrote:
我猜測可能花費的比率...(恕刪)


看他每天花那麼多的錢在打廣告,廣告費恐怕不只佔40%吧!
關於遠東ETC可能涉及賄賂官員與涉及紅外線測試造假情事,既然是業者造假及賄賂,我實在不認為這樣政府有『買回ETC』的必要,反倒是應該將該設備無償沒收或請徐阿東拿回家裝在他家各房間門口處自己玩玩,這樣才對,憑甚麼要政府買回ETC!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ROBERT wrote:
關於遠東ETC可能涉...(恕刪)


這應該是重點吧!
其實我今天看了一些有關ETC的新聞,交通部不排除停辦ETC!他們這些官員到底是有沒有聽人民百姓的聲音啊!只會閉門造車的一股腦兒做!
人民百姓並不是反對ETC的建構,而是財團的經營手法太過粗糙惡劣,況且在獨門獨市的情況下,吃定了人民非裝不可!只是由BOT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卻要百姓承擔這個後果!
另外一個問題是,居然要花17億??!!裝置設備有需要花這麼多錢嗎??!!
如果官司敗訴的話!應該表示是遠通與國公局的官商勾結而產生的結果,這不應該要全民買單吧!!
幸福的生活來自於我對快樂的承諾 我是一個快樂幸福的笨笨貓
ROBERT wrote:
關於遠東ETC可能涉...(恕刪)


媒體與立委的報導 , 也許是未經證實或確認的消息 , 可能為真可能為假 . 須待檢調單位及法院作最終調查與裁判才算數 . 不應由媒體與立委"私設刑堂"任意定罪 .

個人認為 : 如果為真 , 行賄與受賄者及舞弊者都該重判入獄 , 並將此不正當的所得充公 .
如果為假 , 社會國家也應還他們公道 , 並追究媒體與立委製造消息的責任 .

jiuanwenbaobai wrote:
媒體與立委的報導 , 也許是未經證實或確認的消息 , 可能為真可能為假 . 須待檢調單位及法院作最終調查與裁判才算數 . 不應由媒體與立委"私設刑堂"任意定罪


所以我說『可能』,畢竟這也是要經由司法來判決,只怕是到時候某家公司又會把法官給『買』下來了,我在工作經驗上看到太多法院人員亂七八糟的事了,對國內司法沒信心!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ROBERT wrote:
所以我說『可能』,畢...(恕刪)


照您的說法

法官若判無罪------------------->遠通收買法官,司法已死
法官若判有罪------------------->遠通真的有罪,司法活過來了

不管怎樣
在您心目中遠通就是有罪
司法也因為你的個人立場而死去活來!
歡迎來我的相本參觀 [url]http://album.blog.yam.com/judoyang[/url]
judoyang wrote:
不管怎樣
在您心目中遠通就是有罪
司法也因為你的個人立場而死去活來!
我沒說遠通無罪就是指遠通公司收買法官或就代表司法已死,畢竟在偵辦的過程中一定會有一些新的事證會公佈出來,再加上交通部在決選過程中的錄影帶及評分過程未來如果在法庭上成為呈堂証供的證據,到時後全體國民都會仔細分辨其中有沒有弊端,該還清白的還其清白,該定罪的就定罪,所以judoyang君您的見解太武斷了,如果我心中已經認定遠通有罪,那我又何必用『可能涉及』這個字眼呢?我為何不就乾脆指名道姓指出遠通犯案算了,要抨擊別人的言論之前,請先了解他人先前PO文中一些字眼所代表的真實涵義!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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