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jerry3410 wrote:我是Jerry
原討論串因為已經時間比較

支持 支持
heavenkings wrote:
不管如何,希望他能"得償所望"啦
這種七傷拳,不練也罷
不管是否捐給公益團體,前題是要勝訴,才有機會吧

抱歉,剛剛打了個睏

鳥哥不小心又進入我夢中

鳥哥剛剛在夢中似乎說,如果能為公益團體帶來一筆豐厚的收入

他就算犧牲了又如何,一個抵十個,絕對划得來

再者也不一定要勝訴,只要有對方願意和解,他覺得更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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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章內容可以得之,似乎jerry3410是台北人,鳥哥是台南人

鳥哥似乎有打算將戰線從一審進而轉戰到二審

每次jerry3410都必須從台北到台南出庭

怎麼算他都划算

再次說明,我是夢到的
王杏文 wrote:
抱歉,剛剛打了個睏鳥...(恕刪)

如果真的是一個抵十個
的確很划算啦,就怕一個要分成十份,每份的分量卻又不是十分之一的話..
就不太划算了
不過也好啦,做做善事也是很OK的

但你說對了一件事,樓主這樣南北跑,真的很累
註冊日期: 2013-06-21
登入日期: 2013-06-21
好巧
今天也是2013-06-21
heavenkings wrote:
如果真的是一個抵十個
的確很划算啦,就怕一個要分成十份,每份的分量卻又不是十分之一的話..
就不太划算了
不過也好啦,做做善事也是很OK的


唉呀又打了個睏

鳥哥再度進去我夢的世界,隱約說著

他要告的那些人,金額的大小不是問題,哪怕和解金是1元或是10元

重點是他都要把他捐出去,絕對不會放進自己口袋

他也不會因為自己的官司要付出多少的律師費,就從中扣除多少

既然是要捐出做公益,每份的分量是多或是少又有何差別?

重點是他絕對不會把和解金轉為自己所用

我相信jerry3410也是這麼想的,一開始的目的就不是為了錢

就算是勝訴或是和解,也會把錢捐出,正如大家所願

如果可以的話,還想請jerry3410到時後能拿出捐款單據,這是一個平凡網友的小小要求

王杏文 wrote:
唉呀又打了個睏鳥哥再...(恕刪)

你誤會啦,我說那句話的重點是在划不划得來上面打轉
既然有心做公益,我覺得他的口頭承諾可以先實踐

heavenkings wrote:
你誤會啦,我說那句話...(恕刪)

可是我作夢都是他在講話,我沒能插嘴

改天他入你夢鄉,你再告知吧
王杏文 wrote:
可是我作夢都是他在講...(恕刪)

正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也許你白天有什麼奇遇吧
我跟他不認識,應該沒什麼機會可以夢見他

heavenkings wrote:
正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也許你白天有什麼奇遇吧
我跟他不認識,應該沒什麼機會可以夢見他

今日一如往常,沒什麼奇遇,也許過陣子會有吧

今晚入睡,如果鳥哥再度來託夢,我會將你的話轉達給他

但是我怕夢一醒就忘記夢到什麼,也不敢跟你打包票

王杏文 wrote:
今日一如往常,沒什麼...(恕刪)

放心啦,以你今天驚人的記憶,肯定記得住的
也不用幫我轉達了,這整件事情他鐵定比我更清楚
我頂多是跟火車頭在周旋,而他可是跟整棟樓在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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