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毒咖啡感想..當事者說是為了消費者權益絕對不容被大企業藐視!你相信嗎?

經營一家公司
原來這樣困難
不可預其的事可真多
小鬼舒失
~搞死B0SS
看了01廣大鄉民的精采回應

我想該我來說說了

【自由時報】
『統一星巴克說,推算王小姐因該事件而就醫的醫療費用、交通費用和上班損失,
願意提供六千元做補償,但王媽媽十二月五日對星巴克下最後通牒,要求賠償金三百萬元,該公司無法接受。』

上文是來至256篇的一小段

我覺得 這位小姐的媽媽

分明就是想多a錢的

300萬

在景氣不好時 是非常好用的

但是覺得有趁人之危的感覺 抓到統一星巴克

的打柄 來敲竹槓 的意味

300萬能幹麻????

大家都知道的...

anthrax7719 wrote:


請你先看看這篇再...(恕刪)


我是被朋友的報導引來的
看的非常清楚

這樣說吧
如果這小姐要求的是"星巴克主管辭職""開除工讀生"之類的
這樣看起來就不會有啥讓人感覺不對的地方

個人觀感
整個事件發展看起來就是以為逮到機會可以拿三百
要不到~所以出來喊看看會不會一面倒說該賠


人家都已經一直來電關心當事人的健康有沒有問題
還帶去醫院好好檢查了
反而因此產生"精神傷害"?

如果星巴克今天完全不聞不問
是不是這當事人也可以因為沒人鳥他產生"精神傷害"一下?


醫生驗不驗血驗尿
那是出於他的專業判斷
人家醫生專業的都覺得沒事了
當事人如果不信~~可以多換幾家醫院看看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ankochiu wrote:
我是被朋友的報導引來...(恕刪)


何必扯到300
你一開始就認為她要敲竹槓
就算她老母提10你也不會改變態度吧?

shine heaven wrote:
看了01廣大鄉民的精...(恕刪)


300萬元要存很久...

之前一些國外的消費者爭議的案例,有些是虛構的,再加上台灣消費者意識抬頭..如果可以抓到企業的把柄,分一杯羹似乎也不錯,300萬對企業也許是沒什麼....但最倒楣的真的是不小心的員工!
原諒別人好像有奌困難

原諒自己好像有奌溶易

我好有點愛錢
ankochiu wrote:
我是被朋友的報導引來...(恕刪)

有點搞不懂,上一篇回言說手下留情不要讓人沒頭路,下一篇回言就說讓人沒頭路也沒關係
我都有點搞混了!說實在的我還蠻佩服你在之前那篇"被便衣欺負的女孩"的仗義直言!
不過這都是題外話!

我也來說說我的觀感,基本上300萬是懲罰性求償,當然會不會成立必須由法院來判斷
而300萬的懲罰性金額是由興八客律師一直催促苦主母親之間所提出的
當然其中會不會有誘導性的言語,這我也只是猜測!畢竟求償金額越大律師也比較好操作!
接下來就是媒體的播送,幾乎焦點都是在300萬的求償金額上打轉,於是大家都以為300萬會判給苦主了!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還要有消保官的調查與法院的審理....
不過區區的幾個字就可以把焦點由興八客的加料咖啡帶到某些人認為想發財的苦主身上了
但是都沒想到源頭是興八客的加料咖啡,300萬就讓人瘋狂了!
不得不說金錢的魔力讓人著迷,連不確定的事物都可以有這樣的影響力!
又不是3歲小孩玩辦家家酒,以為300萬這麼好拿呀!

在來應該會有人說為什麼要拖這麼久才報料,而且還要隱瞞300萬的懲罰性求償!
我想問對於這個問題有疑問的網友們一個問題!?
為什麼興八客當下發現問題時沒有立即處理,反而等到苦主報料才出面承認呢?
誰能回答我呢?大公司的危機處理能力沒這麼糟糕吧!

哈!有誰不愛錢呢!

忘了補上!以上發言都不是本討論串的重點!
披著狼皮的小綿羊 wrote:
再此欺騙廣大的網友 博取同情心


"之前本發言個人在此也覺得反應太過,故以修改!"

樓主你說你是為了苦主是頂著消費者權益卻欺騙廣大的網友而發聲,在我看來你也做著相同的事
為了"廣大的網友" 哈!

當然以上的發言也不是本篇的重點!
這是見仁見智的問題耶
小弟就在101的地下美食街吃麵
整碗吃完時被.......刷鍋子的鋼刷碎片...卡在喉嚨
用了5分鐘....催吐出來後
跟店家反應
換來一句漫不經心沒誠意的抱歉

感覺很差
也有想過要鬧大
只是可能會讓人誤會去亂的
就算了

看到有人要300萬.....
只能說.....
也許你有你的考量
但是商家損失商譽是事實
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損失也是事實
對方就算賠了你300萬

這樣商家的商譽就沒有記錄了嗎
也許你的狀況是意外或是商家的疏忽
把事情反映出來也就夠了
商家賠了你300萬
那下次要是由人蓄意來這套
商家要怎嚜應付


人喔
有量有福啦
我覺得還好吧,這在美國我看不是300萬解決的了....

咖啡加清潔劑可不是好玩的

好在苦主有發現,如果換一個神經比較大條的不小心喝到掛了該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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