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是否可以移轉管轄或是有其他方式可以不用南北奔波?不然真的很慘......例如南部的偵查隊部分,可否在本地做偵查筆錄?禮誠工作室 wrote:因為由文來看,他已被列過了,並且查封了 2 年! 的確!但時間長短應該是跟官司有關,而非有固定期限!且他的簡訊還說到連貸款等金融相關服務都會被限制...推測可能從帳戶被凍結之後就已經開始用這樣的方式在周轉(也有可能一開始就以這種模式營運)
名下所有的帳戶都被凍結怎麼過活?...已經跟公司報備..接下來照程序處理既然都凍結 都走到這步了已經不是我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就好了還簡訊訊息挑釁我 造成我各方面困擾也讓與我有金錢往來的人也受到無妄之災還被當嫌疑犯...我也不知道怎麼說反正我會積極處理謝謝大家的鼓勵打氣支持了!!
mini傳慧 wrote:名下所有的帳戶都被凍...(恕刪) 加油! 加油! 對方發過來的任何資訊! 都一定要留底備好!未來都是相關的證明哦!ps. 不知要不要用一般相機拍下來做証明! 因為有一些數位資料,是無法做為證明的! 這一點最好可以和相關人仕進行討論一下!
v3su wrote:簡訊訊息提供不以原告...(恕刪) 感謝! 因為之前有在看一些資料! 說 數位錄影 的資料提供,一定要用 mpeg 的方式才行!新一代的 h.264 , mpeg-4 都會有被修改的可能性,所以做成證明會有疑慮! (我記得是英文的法院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