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闖紅燈 撞傷人要賠 路權雖優先 未減速須負4成責任

chin1228 wrote:
我想不管你是不是救護...(恕刪)




台灣人已經沒救了
asdfg1105 wrote:
撞到人當然要賠啊! ...(恕刪)


會拿這種話來回,真是無言

真希望有你這種想法的人是少數....


上面的人解釋一堆,你到底有沒有再看呀
蘭德爾 wrote:
唉台灣人已經沒救了...(恕刪)


嗯 是這樣沒錯
認為自己開了救護車擔上了大義
就可以在十字路口直闖不需減一點速度
讓其他方向的車沒有反應時間
這樣的台灣人真的是沒救了
蘭德爾 wrote:
唉台灣人已經沒救了...(恕刪)


= = 他講的沒甚麼問題啊,你在沒救啥
這樣講,警察執行職務也可以隨便開槍、路上狂飆好了
要比也可以比啊,我追死刑犯、重大金融犯、追兵拉登、他繞跑了你們要負責嗎?
到時補一句:我執行職務。國賠都不用了

ahg小任 wrote:
一台程序正常的救護車(駕駛沒有任何違反規定),基本是不會撞到人
就像火車行駛在鐵軌上,但就是有人想要闖平交道


那你說火車要不要停?還不是要停!
事後再就咎責任歸屬啊!闖的人還是要負法律責任
如果明知有人還壓過去(假設來得及煞車),到時倒楣的就變列車長。

dkandy50 wrote:
= = 他講的沒甚...(恕刪)


希望你沒機會坐到救護車

cow09421 wrote:
法律機制的明顯缺失還...(恕刪)

+1
台灣司法本來就有問題,那些司法人員心理不知在想什麼?,台語有一句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橋
蘭德爾 wrote:
希望你沒機會坐到救護...(恕刪)


小白文法
那我該說希望你有機會坐救護車嗎
別動不動就用這種文法回別人

雖然很不想這樣比喻
如果救護車撞到是你家人
你也甘願就是了

救護車的人是命
馬路上的人不是命
蘭德爾 wrote:
希望你沒機會坐到救護...(恕刪)


這跟自己坐不坐得到救護車是沒有關係的
救護車在人潮洶湧的十字路口
稍微慢個速度是會耽誤到幾秒
讓更多人可以聽到救護車的警笛聲
讓更多人可以提早做防範與迴避
也可以閃避掉許多意外
相對的有充足的反應時間
反而可以讓後面的車程更加順利
這有什麼不對
也許救護車司機這一點惻隱之心
可以感動上天為他後座的病患多留幾分生機呢

chin1228 wrote:
路口減速給大家和自己多一秒的安全時間是絕對值得的



chin1228 wrote:
救護車在人潮洶湧的十字路口
稍微慢個速度是會耽誤到幾秒


送醫的路程中不會只有一個路口
多幾個路口就多幾個秒

說不定差這幾個秒就會延誤送醫

為什麼有人可以腦殘耳爛眼廢到聽到看到警笛還不多注意?
dkandy50 wrote:
小白文法那我該說希望...(恕刪)




我覺得你比我更像小白吧

我就是因為家人因急病坐救護車

才能去體會坐在救護車內家屬的心情

你沒坐過吧

等到那一天你就能體會了

最看不起不讓救護車的畜牲

還找一大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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