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r20020101 wrote:再說一次...槍本身無罪,壞人持槍才是最原罪,不是嗎? 好人和壞人往往只有一線之隔,一時衝動,槍拿起來使用,平日的好人立刻就成了壞人,這種攻擊便利性,遠勝於使用拳頭或刀械.
CCRen wrote:恭請長官示範擦槍要...(恕刪) 清槍開始,清槍坐下,關房門,將門鎖固定上鎖,拉褲檔,將槍斜舉左右晃,檢察槍下有無子蛋,有!開啟D槽,放影片,擊發,開新視窗兩次,擊發,再擊發,蓋上防塵蓋。起立。
Ogyenchowang wrote:從前一個叫蘇軾,另...(恕刪) 人民是主人,,,,政府也是一小搓人民組成也是人民人民制定法律要求政府去執行,政府執行人民的要求今天在台灣,你看到政府施行獨裁,也就是少數人執行獨裁背離2300萬人的民意,不該推翻這樣少數人的領導民主是在民主甚麼?照這道理孫中山在推翻滿清時,孫中山就應該被判處叛國罪???那些抗日分子就該被處死??將你的邏輯放在這民主價值上其實就是被奴役有選票=民主?????希特勒也是民主選出來的,納粹德國,也是民主國家呀!!!槍枝是人民最基本的自我防衛力量,也是推翻少數人獨裁的武力基本人權,在古代就是配戴刀是依樣意思只有獨裁政權例如秦始皇收繳刀子,讓人民無法反抗,就是這意思我們立國根本就是人民以武力推翻無能政府,跟美國推翻殖民英國政府一樣也是人民武力反抗我們國家是專制政體,並非真的民主,有限度的民主,美其名有選票就叫自由了????台灣人真的太好騙了,被奴役慣了,連基本的自我防衛權都被剝奪被殺是活該,被砍死是正常,跑到家裡偷竊被制伏不小心死亡,屋主要陪400萬還要坐牢2年!!!媽媽嘴店員殺2人免死,雇主要陪326萬,這人權就是保障壞人,好人該死連自我防衛的力量都沒有@@@@很多流氓小弟直接開槍殺死角頭老大,都是凶狠至極,反正又不會死刑,殺一般百姓更剛好而已,各位認同這樣的自我防衛權被剝奪,這是民主?是國家的主人????台灣已經菲律賓化了,政府希特勒化,正在溫水煮青蛙,大家都還在睡!!!!!
eer20020101 wrote:人民是主人,,,,政...(恕刪) 官箴!官箴!官箴!才是癥結所在,豈容你人民私了!人民為了免於恐懼的自由,但是又不敢拿起武器付出性命自保,於是組成政府,期望這眾人所委託的單位來保護懦弱的自己,然後,當自己遇到生命財產被侵害的當下,反而被制約成要等政府來處裡,否則可能會被政府究責!所以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