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ao wrote:
又要老師處理,然後又...(恕刪)



報警+

心理功防戰很強的
突破犯人的心防
我就用這招找回過被幹走的東西
老師的責任就是上課教書,至於管教問題轉請教務處處理,這不是那些嫌老師管太多的家長與學者的標準嗎

同一班學生家長這麼多.....老師要懷疑誰要先有鐵證不然還被家長告..........誰要當呢.....裝監視器...先考慮學生人權吧

如果學生、老師、家長這三方都是用諜對諜的態度相處...........沒人會贏只有通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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