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count wrote:我為我所客觀陳述的事實而使得某些中南部人感到不舒服感到道歉但是這是事實謝謝指教 好.....我接受,but................I will watch you on this forum.
cappucino65 wrote:別氣嘛!!!!他(她)台北<->台中兩地跑,可能暈頭了寫出來的文法難免不通順. 難說喔搞不好是特殊用法,我們這群人哪會知道呢?RyanOne wrote:看來這位不說台語的北部人應該到東部呼吸一下新鮮空氣了只怕去過東部之後又有了偏激的論點 人家的名稱可是"爵"耶說出來的話都是客觀且都是事實的,怎會偏激?香酥雞 巴比Q wrote:本來好好一篇,搞不...(恕刪) 對阿,本來好好的一鍋粥
MICHELLE@01 wrote:好啦好啦~~我都沒生...(恕刪) 一連串看下來.............有的人似乎亂解釋嗯.....其實『貓』的意思.........其實一般這樣問是代表 怎麼穿得那麼 亮眼的意思,跟台語的「穿得那麼pa」有異曲同工之妙並不是妓女的意思雖然貓仔間是妓女戶的意思,但『穿得很NIAU』並不是代表穿得像妓女貓仔=妓女(是特殊用詞)『貓』用在形容詞上是不一樣的花Huei、騷He-au 才是有那個意思ps:不要教學解釋成不對的,才不會讓人有台語是粗俗,只會罵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