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J wrote:
我覺得問題在於該週刊沒有平衡報導
一個報導出來之前
應該要把事情的每一個環節都問清楚吧?!
雖然我對黑人沒有甚麼既定印象(好或壞)
但我知道他的確只能用他的能力(混演藝圈的知名度)
來號召一些圈內朋友來做這樣的公益
如果他能賺上百億
他還需要用這種方式募款嗎?(跟廠商合作)
就像有人說的
直接捐就好了!
我也覺得如果能直接捐是最好
但每個人捐款的習慣都不同
如果有印象的話
某慈善團體每年收到的捐款就占全台灣慈善捐款至少一半一上吧
剩下的竟然是讓所有其他團體去分....
如果不想一些點子、不改變方式
很難募到款的!更不用說要等到樂透彩金收入的分配!
不是我要幫黑人說話
而是一個活動總不可能全部都要人無酬做白工
有些人畢竟還是需要養家活口的(這就是所謂的人事管銷成本)
如果你接了某些慈善團體做一份工作或工程
一定不可能做白工吧?
再怎樣有善心的人
至少也要求保本、做白工的心理準備
換成今天是你
你願不願意當一個活動的總籌
所有事情都要由你策畫監督還要兼宣傳、四處求朋友無酬站台欠人情
錢一毛都不是先進你口袋
你還要等廠商結算完之後
才能由法務相關人員監督廠商去把結餘款捐出
然後你再被人家罵到臭頭說怎麼只捐一百?
再被鄙視兼影射求婚鑽戒是怎樣來的?
嘴砲在01人人會打
但要能打出真理不滅、頭腦是清醒正常狀況下的嘴砲
恐怕在這裡是寥寥可數!
...(恕刪)
本日最中肯,無法同意你更多,護貝一下!!
不過01沒有嘴砲就不是01,很多人在開砲前幾乎是不動腦
爲砲而砲,爲反對而反對,
當真像釐清,發現自己的言論充分顯示出與事實的差距
卻鮮少看到有人發言道歉的,依然躲在銀幕後面等待下一次開砲的機會
這就是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