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替代役的!消防役!我只能說有些役別也輕鬆不到那!很多人對替代役都當成是上班制!no~消防役是二十四小時待勸,住在消防隊上!隨時都會有重大的case!
但替代役是比一般役自由多了~大家都對國家有貢獻~一般兵就對替代役很敏感~或許是酸葡萄心理!?
替代役或是常備役都是看運氣嘛...
好單位有爛缺...爛單位有好缺!!
不過如果真的要說"有可能輕鬆"的機會來說..
替代役的機會會比較大!!
一個重點...一個歸國防部管...一個歸內政部管...
差別大了!!
吳小堅 wrote:
替代役或是常備役都是看運氣嘛...
好單位有爛缺...爛單位有好缺!!
不過如果真的要說"有可能輕鬆"的機會來說..
替代役的機會會比較大!!
一個重點...一個歸國防部管...一個歸內政部管...
差別大了!!

只要是服兵役(含替代役),
都歸內政部役政署管!

另,引用「兵役法」
『第 二 條  本法所稱兵役,為軍官役、士官役、士兵役、替代役。』
所以,清楚了吧!^^
誰說替代役跟一般兵役隸屬不同單位呢?^^

以下連結供做參考。
http://www.nca.gov.tw/2_intro/2_intro.htm
bm2000 wrote:
只要是服兵役(
bm2000 wrote:
只要是服兵役(含替代...(恕刪)


可是光軍人身分證就不一樣...
一個申訴要打國防部的電話...
一個要打內政部的電話唷!!
替代役直接給內政部管...
常備役屬於個軍種總部接著是國防部~~
相關的權責單位還是不一樣的!!
吳小堅 wrote:
可是光軍人身分證就不...(恕刪)

那還是歸內政部管。

訓練部分是國防部,
身份部分還是內政部管理。

不會說身份證不一樣就不是內政部管,
再說,身份證的換發還是內政部管理。

當然國防部也會成立申訴的管道,
但不代表說役男的徵集、甄訓、管理、權益、召集是由國防部管理,
有國民身份資料的是內政部,
這些業務是由內政部負責。

我所附上的連結裡有說明:
「內政部役政署成立於九十一年三月,掌理有關兵役及替代役行政業務,法定員額為一四0人。分徵集、甄訓、管理、權益、召集等組辦事。主管替代役業務與役男徵兵處理、兵員徵集、以及服兵役役男權益之保障與管理事項,並藉由積極推動替代役制度,建構服務與公平的兵役制度。」

不知道後來著麼改的(誰歸誰管)

但是 服役期間

常備役 歸 國防部管

海巡 替代役 歸 內政部管

這是確定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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