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只要依法申請的"東西"原則上都會過更何況只要申請人來頭比較大就更不用說了如果遇到刁難就走走後門承辦的人很少會去了解現場或聽聽其他在地者的聲音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台北市的兩片肺葉..只要是依法申請就沒有人有缺失或失職..因為她們只是依法執行或依法核准長久以來都是這樣..這公務人員的陋習不知道何時才改進
38238 wrote:這塊水泥地只能跳舞練拳, 有輪子的活動都不行!! ,...(恕刪) 我看到他們的目的了以前是被人家趕,現在開始它們也要嚐嚐占地為王的滋味相不相信,以後你們出現的時間只要"不對",就會被趕,因為他們要練舞、練拳.....
說穿了搞這些小工程不是要消耗預算,就是要回饋某些特定樁腳這在台灣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這些天殺的公務員和民代怎麼會明白告訴你真相呢?而我們小老百姓能幹嘛?透過訴願程序跟政府對抗?還是傻傻透過民代去抗議?一人一支槍搞革命還比較快~
這是太平公所的介紹太平市公園綠地真是令人不勝唏噓應該是這一件吧公開招標書如果是已成公園的設施了..為什麼還有功能限制了..溜溜冰不行嗎..玩滑板不行嗎?用途..要問公園管理所.或是公用課了..誰說只能揮手跳舞來著的...再弄下去..讓全台灣的人都來笑笑吧..什麼理事長..里長..好笑
38238 wrote:里長不知道我們有螢火蟲算是失職, 里長夫人住那麻久不知道有螢火蟲表示對這塊土地沒有用心, 至於住六年的廖理事, 原來你就是那群每天在土地公廟聊天喝酒打牌泡茶說話很大聲的人. 我常常打電話檢舉你們耶. 就是我本人!! 里長, 您接下來怎麻做!? david0131 wrote:無所謂的增加不透水層,砍伐足齡的數木,這一票真是社區營造的恥辱。 我有看過幾個到處作綠化的社區發展協會這種砍樹的還是第一次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