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酷!!A地消失B地現 隱形傳輸

dc0001 wrote:
這篇是要搭配方舟那篇一起看的嗎?...(恕刪)


錯!! 是要一起服用 記得配溫開水
id714458 wrote:
那這樣做跟我們一般在...(恕刪)



我們現在的網路傳輸是用電磁波(不論是光纖或是一般雙絞電纜),但是量子傳輸中間是沒有電磁波的,這中間的機制還並不是很確定,可能是某種基本粒子的交換,而且如樓上所言,這種傳輸的速度超過光速(這點已經確定了),訊息傳遞速度超光速,已經否定了愛因斯坦所提出的基本觀念。
jeffreytaiwan wrote:
新聞::中國大陸科學...(恕刪)


可是

傳過去後

組起來字還是一樣嗎?

skybug wrote:
2.超光速。


個人對超光速這點的說法是存疑的!
兩顆糾纏態的粒子,
將其中一顆送到遠方的速度仍然是不可能超過光速的。
雖然分開之後的量子,
其中一顆機率波崩潰後,
另一顆也瞬時崩虧,
這部分是超過光速,
可是就整個過程而言,
仍沒有超光速!

畢竟我們還無法做到(或證明)不送另一顆量子糾纏的粒子到遠方就能傳遞信息!



咖哩4436 wrote:



我們現在的網路...(恕刪)


請參考下面量子隱形傳輸之機制說明,基本上還是需要古典通訊輔助,所以還是受限於相對論!

量子隱形傳輸之機制

於1993年由IBM 特別研究員(IBM Fellow) Charles H. Bennett [3] 領導的國際研究團隊共六人,聯名發表一篇文章,證明在原先系統上之狀態被破壞下,完全的量子隱形傳輸在理論上是實際可能的。在此之前,科學家們並不認為它真的可行,因為它破壞了量子力學中的測不準原理(uncertainty principle)。這個原理說明不可能經由一次測量而得知系統之所有資訊,譬如對一個粒子的位子量的愈正確,則它的動量就愈不正確, 且對該粒子之干擾也愈嚴重,終於完全破壞了該粒子之原先狀態且無法得知所有資訊,因此無法據以再造一個具有完全相同狀態的粒子,所以認為完全的量子隱形傳輸是不可能的,但是Bennett 的研究團隊應用量子力學中所特有的糾纏態,不必要去量知原先粒子之所有資訊而在理論上達成完全的量子隱形傳輸,底下我們描述這個機制。
假定甲、乙、丙三個人各自擁有一個粒子,分別稱為1、2、3粒子,甲扮演委託人的角色,在粒子1上製造了一個狀態 後,交給乙。乙扮演寄件者之角色,將把狀態 傳輸給丙所擁有的粒子3。在這裡丙扮演接收者的角色,乙跟丙所擁有的粒子2及粒子3事先就製成為糾纏態後,再各自擁有,乙收到甲送來的粒子1後,便對粒子1及粒子2作貝爾態測量,量到某個貝爾態後,便以古典通訊方式,如電話,通知丙其測量的結果,丙依據測量的結果對粒子3作適當處理使粒子3處在粒子1原先要傳輸的狀態 上,因此達成了完全的量子隱形傳輸,在這整個傳輸過程中,乙跟丙都不知道 是甚麼狀態,而且粒子1上之原先狀態完全被破壞了,所以這不是拷貝,而是真正的傳輸,粒子2及粒子3間之糾纏態是重要的關鍵,因為在乙對粒子1及粒子2作了貝爾態測量後,粒子2之狀態變了,丙所擁有的粒子3之狀態自動且瞬間地跟著改變了,不管乙和丙相距多遠,所以丙只要依據乙貝爾態測量之結果,作相對應唯一的處理就可以使粒子3 處在 狀態上,因為需要古典通訊以告知測量結果,所以這個傳輸不是瞬間的,而仍然受限於相對論,即訊息的傳送不能比光速快,之所以稱為「隱形」是因為在傳輸過程中,除了開始和最後, 都沒有出現,這個機制不僅適用於純態 ,也適用於非純態。
這看來是某種進步
至少傳輸程度上加強了距離
大陸真的進步很快
有時後替我們自己憂心
我從前在律師事務所,我們公司是專利商標的法案居多
就知道台灣中研院院士都怎樣稿的
小鼻子小眼睛
任何自己新型新式樣都自己申請在自己頭上
可是那些小改版小發明又不是啥大研究,也壓根沒幾個人會團體搞大研究
都寧願用國家的資源做自己請專利的小研究
或是政府輔導的專案故意研究到一個程度,把研究給延遲,甚至不把最好的成果交出
然後自己用個人或人頭公司行號名義去請專利
這就是台灣中研院,有夢燒炭相隨的李院長領導的偉大院士們
還是一脫拉庫都這樣搞
中共打來希望這群院士海先出陣,一海出去投誠,每年增加對岸幾億的人事負擔跟專案經費
台灣的研究單位多半廢了就是有這些領國家錢的垃圾太多

咖哩4436 wrote:


確實是一種非常特別的傳真機,這種傳真機之間不需要拉線,完全free space(真空)就可以傳遞訊息,但前提是,你要先拿到對方做給你的一顆處於糾纏態的光子。(在這兩個光子之間的訊息傳遞,絕對不會有被竊聽的可能)


你是說 "V星入侵" 手上那一顆@@
無吾能為之事,無吾能解之謎,無吾能為之利,無吾能勝之爭
chinohugo wrote:
個人對超光速這點的說...

其中一顆機率波崩潰後,
另一顆也瞬時崩虧,
這部分是超過光速,

(恕刪)


你已經承認可以超過光速了『崩潰的這個訊息傳遞超過光速』!
jun238 wrote:
請參考下面量子隱形傳..


於1993年由IBM 特別研究員(IBM Fellow) Charles H. Bennett [3]

(恕刪)



這位朋友你提供的資料太舊了!我雖然不是做這行的研究,不敢講很篤定的話,但是請參考一下稍微新一點的資訊,以下資訊我節錄自英文版的wiki:

"Speed" of quantum entanglement

A 2008 quantum physics experiment performed in Geneva, Switzerland has determined that the "speed" of the quantum non-local connection (what Einstein called spooky action at a distance) has a minimum lower bound of 10,000 times the speed of light.[10] However, modern quantum physics cannot expect to determine the maximum given that we do not know the sufficient causal condition of the system we are proposing.

原文連結:http://en.wikipedia.org/wiki/Quantum_entanglement


我剛剛在scientificamerican找到敘述這個研究的科普文章,資料來自這個雜誌比起wiki還要有公信力一點,當然如果有興趣的話,直接去下載正式的科學期刊會更妥當一點!

http://www.scientificamerican.com/blog/60-second-science/post.cfm?id=quantum-weirdnes-wins-again-entangl-2008-08-13


我對這東西的了解也僅止於科普程度,還請大家多多指教!
比起傳輸我反而比較想知道如何把物質化成量子....死光槍嗎...XD
當別人向我伸出手時, 我總是低著頭猶豫該不該從口袋伸出手來, 終於下定決心,準備輕握對方的手時, 才發現對方早已轉過身去, 於是只能用無意義的笑容來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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