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離婚後男人財產至少一半歸女方的,welcome

標題是...如果贊成,WELLCOME

雖然我不贊成~但我還是進來看一下

我的想法是,既然都要求女男平等了,
那就不要再說,女生很辛苦,又怎樣怎樣的....
也不用好像說,男生外遇後,女生要怎樣怎樣辛苦可憐的....

女生也會外遇啊!!對吧....
連這都平等了,如果還要說至少一半歸女方所有,
那我認為,最不平等的就是這標題~~
可怕,不管大家對婚姻的看法如何,可以確定的是婚姻可以建立再利益分配或利益操作下...
真有點悲哀,好好珍惜另一半吧
百分之百反對
現在不是提倡兩性平權嗎?
為啥女性朋友要挑對自己有利的說嘴呢?
那有負債是不是也可以分攤呢?

外遇一定是男性朋友的錯嗎?我看是都有責任吧
只是誰要擔負的多罷了
況且今天如果是太太搞外遇,我看先生也只認賠了事
難不成你叫男性朋友昭告天下嗎?
但如果是先生搞外遇,我看大部分女性朋友會把自己塑造成弱者,尋求外部支援

現在男人可是真命苦
先生賺的錢就是太太的,太太賺得還是歸太太
家事要分攤,苦力可不同
賺錢要歸公,太太可不同

所以財產平分這種協議,雙方同意就好,沒必要以法律來限制
不放心的人就去簽協議書在結婚囉,

大家可以看看喬治克龍尼 演的 "真情假愛"
參考參考
EVGA Associate Code: 2XR7V4UXB6SEXV3
台灣不流行婚前契約~
但是台灣還有賸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如果結婚時或其後未約定婚姻財產制
適用法定財產制的情況下,婚姻關係結束時,剩於婚後財產較少之一方,扣除負債後....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民1030-1)
~以上boxing大有完整論述~(PS:唸法律的真可憐~我苦)
如果是小老婆(或著小老公),繼承發生時還有1149遺產酌給請求權(小老婆條款~好用喔)

男人財產至少一半歸女方~要看前提假設吧~
現在女人賺的錢比男人多啊
反對
版主不好意思 要刪可以刪
男女平權
不是只有女人要乖乖持家帶小孩
當然
也不只有男人會背叛,女人也有那樣的例子吧
花錢當冤大頭?

男人不是這樣對待的
(說真的~~~妳們發這篇文章~~~我們男人有些真的該檢討了)
個人覺得...
看情況吧!

如果是在彼此有感情的基礎下結婚,
背叛的是男人,我也贊成至少一半歸女方所有,
反之,背叛的是女人...別說一半了...大概連1塊我都會覺得太多,
男人命苦? 女人命苦?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另外一種,一開始就是有企圖才在一起的,
那那那............
會離婚不是早就可以預期的嗎...?
那一開始就先訂好,離婚拿一半財產,先講好省的麻煩...呵...
小貓 wrote:
貓持反對意見._.貓...(恕刪)


非常贊成貓的看法,
在我求學的過程,碰到過很多這樣的女生。
當然好的也是有…
可以不用太理我,我只是有感而發啦。
應該是說這世界是 " 能力弱" 的比較命苦!
跟性別無關,
我想國外的女權主義者應該也是追求性別平等,
而不像國內少數半調子女權主義者---只爭權利不爭義務!
所以我反對樓主這句話 -- 這世界本來就是女人比較命苦!
因為以前社會剝奪女子受教育的權利,所以造成這種印象!

現在的真實狀況應該是 能力弱者分到所有財產一半-
" 女人離婚後分到男人一半的財產" 這句話就完全是半調子女權主義者的說法!
同時也是一種輕蔑女權運動先區的言詞!
真不解他們這樣做怎敢自譽為女權運動者!a

---多數女人遇到丈夫外遇後,不是忍氣吞聲,不然就是什麼都沒有,離婚
---最慘的,還要背負子女生計,
以上這段文字更是不負責任的說法,多數是經過哪裡統計出來的??
殊不知現在有很多家暴受害者是男性,
但是基於男性放不下自尊,只有少數的男性敢站出來!
這跟女性面對的是同樣的問題,
所以我反對---這世界本來就是女人比較命苦
只贊成 -- 能力弱者分到所有財產一半


湯瑪斯與德雷莎 wrote:
這世界本來就是女人比較命苦
所以我贊成女人離婚後分到男人一半的財產(我承認我比較喜歡西方文化)
方x琳&于x華的例子的結果,我很喜歡
可惜這只是少數
多數女人遇到丈夫外遇後,不是忍氣吞聲,不然就是什麼都沒有,離婚
最慘的,還要背負子女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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