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der wrote:而且之前說不繳要怎樣怎樣的,還會罰配偶... 罰配偶應該是配偶互相有繳納義務的誤傳目前國民年金沒有罰則只是逾期沒繳, 日後要繳的話要自己出這段時間的利息如果不想繳, 叫配偶不要幫自己繳就好了不會罰對方的愛買糖果店 wrote:因為我離65歲還太久我一定不會繳所以是用B去算沒錯所以重點是在一個月最少領3000元是錯的 所以說是因為你沒連續繳的關係, 所以不能用A公式算你之前說的一個月"最多"3000元才是錯的當然我之前的說法也有瑕疵應該是有連續投保到65歲且沒有領有其他年金, 最少可領3000元
米嚕兔 wrote:雖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恕刪) 按照國民年金法例規定,如果民眾在領取年金前死亡,將發給「月投保薪資×投保年資×1.3%」的給付金額給遺屬,若不滿3,000元,則最低以3,000 元計
IBIZA0408 wrote:如果這個政府不在了基...(恕刪) 看你護航的這麼辛苦簡單問你一句就好假設我目前20歲你能保證當我65歲的時候我還拿的到國民年金嗎?以目前的繳費率和未來的人口結構來看未來國民年金絕對會破產的到時候去哪找錢來補這大洞?調高保費?降低給付金額?要是以後政府倒了至少我目前還可以花的到我自己的錢而不是白白把錢投入這無底洞年輕人繳國民年金就好比把鈔票丟進水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