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相片的刑責或罰責? ---- 已解決

sony9 wrote:
我想也是小事...(恕刪)

對阿~~我的意思不是說對方沒有錯
只是像這種真的也沒真的受到什麼損害的事
對方撤不轍照片對樓主來說好像真的也看不出有什麼差別
只不過覺得對方不尊重他而已
我認為不需要到跑法院那麼嚴重
shiyang99999 wrote:

看您的說法真的是大多數喜歡告人的心態阿
我強調事情有輕重之分
如果只是為了本身一口氣而不是真的受到什麼損害
而喜歡利用司法資源來達到吐自己一口怨氣
我認為就是浪廢司法資源

法院受理不代表就不是浪廢司法資源
很多檢察官跟法官心裡的OS您了解嗎?
他們只是職務上必須受理而已...(恕刪)
現在被老師體罰的學生, 還不是一樣很愛上法院討公道? (有的還會找民代開記者會哩!)
記得15年前、20年前被老師修理, 回家後哪敢跟父母告狀, 告狀只會再被修理一次而已.
只能說, 社會真的在改變, 大家高興就好.
rme1024 wrote:
要不要先問你女兒因為...(恕刪)

+1非常讚同
無可救藥 wrote:
+1非常讚同...(恕刪)

贊同甚麼???
照片裡是1歲半的女嬰兒
你要問一個1歲半的小嬰兒怎麼當媽斗嗎?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shiyang99999 wrote:
看您的說法真的是大多...

法院受理不代表就不是浪廢司法資源
很多檢察官跟法官心裡的OS您了解嗎?
他們只是職務上必須受理而已
(恕刪)

喔 那法官不要受理阿
也不要當法官阿
你當大家很喜歡上法院嗎? 告人100自損70你以為大家不懂嗎?
既然受理了 麻煩就照著法律走

我當客服的時候 我也想說這點小事自己處理就好了 何必來摳我
但是這不是理由 因為我是客服 沒甚麼[小事請自理浪費資源]這件事
法律規定了 麻煩就這樣走
別用其他大案審不完來推拖
審不完天曉得是政治因素審不完 還是真的沒時間

以這件事來說
樓主真的喜歡上法院的話 早就告下去了 何必頻頻發信
和你講的完全八竿子打不著

我的案例 如果我沒發那封[大家等著上法院 ]
我想那張照片還到處被人招搖撞騙
然後就會有人說[ 哀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那我們的權益在哪裡?

你認為沒甚麼 事實上樓主問題還是在
你也沒講出甚麼所以然來
只是輕視這件事罷了
事實上讓這件事提升到法院程度是不理不睬的賣方 而不是樓主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mvp168ks wrote:
現在被老師體...(恕刪)

這就是為什麼法院會像菜市場的原因
好像什麼大小事情都要告上法院才可以
造成那些重要的案件反而被擔擱了
現在人的身體跟名譽好像都特別值錢
每個人都說不得或是碰不得
因為~~~我告你喔
哈哈!!
shiyang99999 wrote:
對阿~~我的意思不是...(恕刪)

只是像這種真的也沒真的受到什麼損害的事
那他可以去拿別人的
我想
對方可能要增加賣相....所以才用他的照片。
這當然有損失囉。

覺得是小事
口頭上告訴,對方願意撤也OK
不願意,就存證信函告知對方這件事
再來不鳥,只能上法院讓對放撤照片

但我的重點在於營利

要不然網路上千萬張照片,他就獨獨用這一張....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lilith wrote:
喔 那法官不要...(恕刪)

哈哈~~~法院敢不受理嗎?
不受理的話這邊的討論串大概多十倍吧
您知道上法院是兩敗俱傷就好
我還以為您不知道勒
不需要為了一口氣浪費司法資源
您有那個權利提告不代表非得提告

連樓主也覺得這件事沒什麼
只是覺得不被尊重
怎麼感覺很多人反而都認為事情很嚴重
我一直都認為對方有錯
但不至於上法院
shiyang99999 wrote:
看您的說法真的是大多...(恕刪)


所以小感冒不用看醫生

去藥局買個斯斯就好了是這樣吧

不然就是所謂的浪費醫療資源

您是這個意思吧

對了上法院之前通常還有所謂的調解可以用

所以不一定會用到法官跟檢察官

這應該不需用到檢察官吧民事官司而已

在來還有所謂的簡易庭(雖然有時候簡易庭不簡易)
sony9 wrote:
只是像這種真...(恕刪)

但是這種損失真的是微乎其微的
反而樓主該高興自己的女兒因為可愛才那麼多人想盜用
當然這麼想心情會快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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