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082981 wrote:我在我無名以及部落格公開發文罵人但不是打真實姓名 而是以諧音比如說他叫陳佑瑜 我打成沉又愚 然後開罵這樣有罪嗎 只要你知我知大家知,就算沒指名道姓,也成立公然侮辱何況你還用諧音
之前上選修課 課名是電信法規 教授是前電信總局副局長他的觀點是認為說 網路要實名化 雖然IP很容易查 但是使用者不好查他覺得網路應該要跟現實社會一樣 每個人都有ID我覺得這觀念很棒 不然一堆在網路上當詐騙集團的都可以爽很大
不一定會無罪喔!一般都認為只要沒有指名道姓或在罵人之後加個問號之類的~就不會有公然侮辱或誹謗了但事實真是如此嗎?還是要看法官拉~~如果你所指摘或漫罵的言語足以讓人認為是指提告人的話~就算不指名道姓也是會成罪的~~(當然這就是法官的心證喔)別這麼天真了~~
還有還有!! 若頭像並非版主本人!! 建議還是撤了吧...不一定要借用女孩的頭像或暱稱, 才能得到網友的熱情回覆..真有法律上的疑惑PO上來..還是很多人會單就案例做分析的..倘若, 使用非本人的頭像,一來, 就是直接侵犯其肖像權, 被冒用者是可以提告並求償的...二來, 在網路上的言論或行為, 若有損及被冒用者的名譽, 更是有侵害他人名譽的疑慮...比如說, A以B之相片為頭像, 並在網路世界裡表現出負面形像,使人誤以為B即是這樣的人, B是有權對其提起侵權告訴的..最後, 連結至某無名, 發現類似案例..雖然嚇了我一跳!!但, 版主未刪去的幾篇網誌中的言論, 頗讓人無法苟同...若還是抱持著者樣的想法, 認為隱身網路後, 便可以為所欲為..確實!! 惹上官司的機率應該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