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喵喵判六個月,那虐殺小強要判多久?


桔次郎 wrote:
按照邏輯,人類有絕症...(恕刪)


可以呀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魔術凶兆 wrote:
我喜歡虐待蟑螂 法律...(恕刪)


什麼樣的行為可以被視為殘忍, 虐殺是以”人”的觀感而來
就像凌遲,一刀刀割下人的肉,讓人在死前承受莫大的痛苦
在你虐殺蟑螂的時候,你心裡在想些什麼? 從你的行為大概就是” 讓蟑螂受盡痛苦,看它能撐多久才死去”
一般認知,蟑螂命很韌,會想看看在不同情況下能忍受多久才死,那我會認為你有實驗的精神
但是當你一而再,再而三的以這樣的虐殺引以為樂,那你的精神狀況就很值得注意
當虐殺蟑螂的樂趣無法滿足你了,你確實有可能會開始虐殺其他更高等的生物,包括人
現在虐殺蟑螂不會有人判你罪,但是當你虐殺到貓狗就會有

就像喝醉的人都會說自己沒醉一樣
你的徵兆出來了,只是還不自覺.
趁現在還沒有很嚴重,誠心的建議你去看個醫生!
hareluya6510 wrote:
什麼樣的行為可以被視...(恕刪)


所以你建議 當我還沒開始殺貓狗 只會殺蟑螂的時候 先去看心理醫生
這我覺得有道理


愛虐殺蟑螂-->看心理醫生
愛虐殺貓狗-->判六個月
虐殺人類-->死刑



有些人卻說 現在會殺貓狗 以後也會殺人 才判六個月太輕
貓狗難道不是生命嗎 應該要判死刑!!


誰可以幫我回一下這些問號?
愛虐殺蟑螂-->???
愛虐殺貓狗-->判死刑才對
虐殺人類-->???

魔術凶兆 wrote:
虐殺人類-->???...(恕刪)


好像有團體是這樣主張的.

虐殺人類--> 廢除死刑.
clwu5724 wrote:
好像有團體是這樣主張...(恕刪)




愛虐殺蟑螂-->判六個月 看心理醫師進行心理治療
愛虐殺貓狗-->判死刑
虐殺人類-->廢除死刑


恩恩 我們台灣的法律越來越完善了
hareluya6510 wrote:
虐殺...(恕刪)


「虐殺」您似乎解釋的很傳神, 如果一刀讓貓狗到極樂世界算不算虐殺 ?

那些殺 => 豬或牛羊或者雞鴨鵝,是否也有「虐殺」之嫌?
(拔毛,去內臟,用火魯或烤,占粉油炸 ....)

而人類還將牠們切塊切絲,或絞綷來料理,然後送下肚,這些行為是否也有罪?
人也是動物啊...為何動保團體都不願意保護
貓狗應該要可以料理

畢竟豬都可以吃了....誰想和我說豬不是動物

世界是很公平的

過去石器時代也是動物吃人類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你看那邊 wrote:
等你修改動物保護法囉...(恕刪)


小強隸屬昆蟲類!所以是新增"昆蟲保護法",但又因為小強是地球上生命力最強,繁殖能力佳,現今存活歷史最久物種之一,為了彰顯台灣對於生命的高度推崇與敬畏之心,所以應該在昆蟲保護法之下再增列"世界生命之光-小強特別保護條例"

神戶齊 wrote:
貓狗應該要可以料理畢...(恕刪)


我也想問問動保團體,不是很尊重生命嗎?
為什麼要保狗給閹了,剝奪它的生存(生殖)及嘿咻權力?自己可以嘿咻,養的狗狗就不行慪!
你們有人道嗎?

張銘清:支持狗狗嘿咻權力!支持狗主人自己配合狗狗解決嘿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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