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廢死聯盟敢跟他們想救的人共同生活1個月

那再說吧

連這點勇氣與信心都沒有,那就不要囉唆了


看看廢死聯盟,能不能把這些人犯丟去大陸,並不得再進入台灣.
再來談廢死!
關到死?? 太天真了~

只要那些死刑犯多關一天,台灣人民的納稅錢就要多負擔一天

買子彈跟養他一輩子(無期、不得假釋您選哪一個?)

何況所謂的一輩子痛苦是那些被害者的家屬,死囚使自己喪失人權
為什麼還要再賦予他?


鯨魚8 wrote:
為什麼廢死聯盟一直檔...(恕刪)



殺人就得償命

dracula.lo wrote:
我贊成廢死刑但是有但...(恕刪)


為什麼 我要繳 稅金....去養這些 垃圾中的垃圾~

敢作就敢當啊......殺了七個 牠就一條命斃了就解脫.......

那受害者家屬 心裡一輩子的痛~怎麼解脫!!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dracula.lo wrote:
不可以特赦、不可以假釋...反正凡是判無期徒刑都一定要關到掛...
因為我想關一輩子的精神折磨對他們來說才是真的懲罰

如果全台灣都負擔的起 無憂無慮
這當然是好方法
可是今天台灣並不是這種情況

我當然也覺得讓牠們生不如死感覺很棒
可是斃掉後台灣少養一個X生更棒

我同學都說我這樣想法很變態
哪會
去年廢死聯盟出來呼籲,在新聞中發現有一位曾經替阿扁辯護的律師,怎麼會這樣?

法律難道是保護壞蛋???

殺人償命並沒有違背人權吧!台灣不能沒有死刑,否則天下大亂.
o湛藍顏色 wrote:
廢死+1 讓他們各個都有生產力 每天工作12小時月休4天 可以創造不少經濟生產力

廢死+1(不得假釋.一天工作12小時無休假日.所賺薪資扣除負擔自己餐費外.其餘全部無條件補償受害家屬.終其一生)
先求心靈溝通,再求肉體疏通
台灣土牛 wrote:
廢死+1(不得假釋....(恕刪)


是阿沒錯 還要加一條過勞死不支出任何賠償 薪資也不用給多 盈餘全算全民健保費或老人年金
就不會有繳錢繳到老死到60歲65歲 邪惡的壞人這一生好歹也做些好事
為什麼不讓受刑人去做一些勞動役
至少還能對社會有點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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