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xking wrote:
沒關係啦 我們有正義...(恕刪)

如果轎車沒放下車窗,再加上車窗隔熱紙貼的很黑

等於沒任何證據了
恩,你說的算~~~!!!!

小傻子 wrote:
女車主剛剛在新聞中說...(恕刪)



那如果提不出證據證明是誰開的!!!
麻煩這位號稱車子借給人的車主.....
請自行扛下所有責任!!!!!

(車借人出問題的話,車主也是要負責的......)

kumkum wrote:
那如果提不出證據證明...(恕刪)


沒錯!

提不出證據證實借人, 就是車主了!
即然是借別人開.一定認識對方.不管轉幾手.一定可以抓出最後開的那個人.
(抓不到.那車主就認了..抓去關!)
新聞說
開車的女車主是小開家住豪宅,員警要求它來偵訊看到一堆人 還要求員警要把他藏起來

去別間警察局偵訊.....

好像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P.S說當天車子借家人開...Orz
傻有傻氣 人有人氣 我卻有殺氣!

f244968 wrote:
要查應該不難吧去監理...(恕刪)

以後要是看到這台車
我就撞他
大家不要這樣
開smart的車主都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剛新聞播出的最新消息
說車主是一位媽媽
昨開車的是他兒子
媽媽帶著兒子的"藥袋"到警局說明
並要求警方對他兒子手下留情

帶藥袋的意思是說~他有什麼精神方面方疾病嗎?
所以人家就要原諒他!

找理由為自己的兒子開脫~~





小傻子 wrote:
新聞說開車的女車主是...(恕刪)


女車主照片呢?

Ramius wrote:
就算車主不是當時駕駛,也一定是認識駕駛的人...(恕刪)


+100

就算找不到當事人

也要找出車主

怎麼會借車給不讓救護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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