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抱怨文】師大夜市冰火波羅油

只能講以後多留意店家的時間,我已婚不能給您抱抱丟各暖暖包給您用用吧。
今天中午上新聞了~~
看來01這裡
真的滿多記者會來這逛逛.......
基本上,我是認為
既然付了現金,買賣契約就已成立
不管如何,要留個屍體吧
你一物雙賣,就是不對
錢要退回給消費者,才為公道......

不過話說回來,店家若果可以
~~感心一點~~
直接補他商品,相信將多的不只是這一位客人
還有他的親朋好友.....
笑死我了

蓮霧王果然速高手高手高高手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Designworx wrote:
小弟第一時間只想到要...(恕刪)


半價賣你 沒跟你要加班費 就已經是佛心來的了
自己逛街逛到店家關門
隔天還去鬧
還要店家幫你顧到臭酸? 你是買了五萬個嗎?

店租不用錢?
材料不用錢?
人事不用錢?
水電不用錢?

自己不遵守關店前 要取貨的遊戲規則 還去無理取鬧
小兄弟 多站在店家的立場想想吧
如果每天有10個8個消費者來這樣鬧,還要不要做生意??

另外:
申論題:請問消費者買的東西,店家如果真的做好了,那所有權是在消費者身上嗎??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有權力去銷毀這個"波蘿油"嗎?
那如果所有權是轉到消費者,那這個消費不就還沒結束嗎?

這樣問你好了
你有什麼權力要店家幫你顧到等你來取貨?
有簽約嗎!?

最後:
店家: 一物賣兩次 收兩次錢....真是有意思阿
人家下班了還有多等你
表示你的份也做好了,材料都用下去了
為何隔天還要再免費做一份給你呢?
況且公告都有寫清楚了
如果沒記錯 5個應該不到200塊
犯不著為了"奇濛子"去浪費精神和時間
況且你有錯在先
即使最後你爭贏了
那5個波羅會吃得愉快嗎?
我看算了吧!
大不了以後不要再去買就好!
版大
你好促b喔
你該不會真的以為世界都繞著你在轉的吧

Designworx wrote:
不好意思可能沒有講清...(恕刪)


打個比方
妳去買炸雞排 後來忘記拿
錢雖然付了 老闆也炸了
但是沒拿 請問 損失老闆賠
還是妳賠
半價 滿合理的吧
早上就看到這則新聞
還有那回文
雖然電視上沒顯示帳號
可是一看就知道是蓮霧王sony9

還有這篇文和新聞還幫店家打了免費廣告
為什麼一些可以公開討論的事也要私訊來問? 好好幫蔣大衝流量不行嗎?

Designworx wrote:
昨天晚上去師大夜市順...(恕刪)


我怎麼看都覺得錯在你這邊
你有付錢~~也有拿到號碼牌
不過店家應該也有為你製作了五個那什麼鬼的麵包
你"取貨後"這個交易行為就完成了

Designworx wrote:
店員甲阿姨:不行喔,我們店前的公告有說,隔天無法提領

店員甲阿姨接著說:對阿~~~~我們昨天等你等到十一點十分耶

(恕刪)


"隔天無法提領"這句話講得很清楚了,而且為了你還讓店家等到十一點十分,你認為店家把放到隔天的麵包,還是高濃度的奶製品給你,讓你拉肚子會比較好?

而且店家願意讓你用半價買我認為已經很有誠意了,從頭看到尾我都不知道商家的過失在哪邊

Designworx wrote:
年輕工讀生:為了那五個波羅油的成本(所以他們的成本一個15塊)
(恕刪)


估計你的損失是150,自己的錯就認了吧,150在台北能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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