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ignworx wrote:
小弟第一時間只想到要...(恕刪)
半價賣你 沒跟你要加班費 就已經是佛心來的了
自己逛街逛到店家關門
隔天還去鬧
還要店家幫你顧到臭酸? 你是買了五萬個嗎?
店租不用錢?
材料不用錢?
人事不用錢?
水電不用錢?
自己不遵守關店前 要取貨的遊戲規則 還去無理取鬧
小兄弟 多站在店家的立場想想吧
如果每天有10個8個消費者來這樣鬧,還要不要做生意??

另外:
申論題:請問消費者買的東西,店家如果真的做好了,那所有權是在消費者身上嗎??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有權力去銷毀這個"波蘿油"嗎?
那如果所有權是轉到消費者,那這個消費不就還沒結束嗎?
這樣問你好了
你有什麼權力要店家幫你顧到等你來取貨?
有簽約嗎!?

最後:
店家: 一物賣兩次 收兩次錢....真是有意思阿
Designworx wrote:
昨天晚上去師大夜市順...(恕刪)
我怎麼看都覺得錯在你這邊
你有付錢~~也有拿到號碼牌
不過店家應該也有為你製作了五個那什麼鬼的麵包
你"取貨後"這個交易行為就完成了
Designworx wrote:
店員甲阿姨:不行喔,我們店前的公告有說,隔天無法提領
店員甲阿姨接著說:對阿~~~~我們昨天等你等到十一點十分耶
(恕刪)
"隔天無法提領"這句話講得很清楚了,而且為了你還讓店家等到十一點十分,你認為店家把放到隔天的麵包,還是高濃度的奶製品給你,讓你拉肚子會比較好?
而且店家願意讓你用半價買我認為已經很有誠意了,從頭看到尾我都不知道商家的過失在哪邊

Designworx wrote:
年輕工讀生:為了那五個波羅油的成本(所以他們的成本一個15塊)
(恕刪)
估計你的損失是150,自己的錯就認了吧,150在台北能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