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29歲年輕人對帶我小孩的太太口出諱言,並主動性攻擊我,他刑期/責大概為何?


Yorkers wrote:
我因採取防衛性的決定,只能以雙手抱住他(恕刪)


應該再偷偷按他一掌玄冥神掌的.......




好啦~

我支持你,別和解,如果他沒有前科,就讓他有「前科」一輩子,起碼它下次再進法院,沒那麼好過了...

不過,假設他已經前科累累的話,那.....和解算了,要他賠點錢也就算了.....這種人除了埋掉,好像沒有別辦法了...

Yorkers wrote:
今早和太太及1歲大的...(恕刪)
還有證據應該自己順便保留一份以免警察吃案

Yorkers wrote:
那是不是遇到壞人,好人就應該鼻子摸著,認惡人作惡?

很多情況下是這樣沒錯
我就看過很多次...(用酒瓶砸頭,拿木棍砸車,但是後來都沒事)
但是沒辦法,我也無能為力
因為他們不怕罰錢或坐牢
但是對我們這些人來講,我們很怕罰錢跟坐牢...
這就是我們跟那些"畜生"的差別,他們沒包袱我們卻很多
有時候都真的想私底下解決...如果我有錢的話

hk127413 wrote:
真的,我強烈建議,開...(恕刪)


+1
不是潑樓主冷水~我也覺得是這樣~很多時後事情發生當下是很氣~
但時間一旦拉長~最後.........嗯~
所以如果對方願意和解~就順勢收蓬吧.....
樓主有人證跟物證當然是要提告阿!!
讓他留有前科,千萬別和解,
現在的法律有時還不一定會保護到好人,
我記得馬克華伯格演過一部片叫狙擊生死線,
片尾有一個檢察官還是甚麼官員之類的人,
跟馬克華伯格說有些正義是法律也無法幫你伸張的,
最後男主角就用自己的方法去伸張正義,
我有向樓主這樣的身手一定會跟對方踹共,先讓白目子吃一段粗飽,
之後要叫警察或要告在跟他來輝.
好像離題了....快跑

Noctis Lucis wrote:
然後打通電話,把他拖上山去埋了,...(恕刪)



請問:電話號碼?~~最近很需要!謝謝!
(不方便公開可以pm給我!)
價格呢?
這就是我們跟那些"畜生"的差別,他們沒包袱我們卻很多
有時候都真的想私底下解決...如果我有錢的話
---------------------------
me too~

平民老百姓每天努力在生活著

被他們欺侮還不能還手

社會對他們太仁慈了

[有時候,有些人回應我的文,讓我覺得這些人毫無思考及邏輯能力,當我不再回文時,表示我又遇到這些人了,再多說也只是浪費時間]
以樓主目前的情況,或許就是堅持告到底了,不過是要花費精神跟時間
也別期望太高了,因為法院的判決有時候會不符預期的,很多案例不都是一直上訴
花了一堆時間,結果卻得不到犯罪者會害怕的懲罰
很多霸凌不就是這樣,打的希哩花啦,傷一堆,判決也是罰罰錢就沒事了,唉

無賴就是只能欺負好人,反而看到那些有勢力的團體,無賴怕得要死都不敢亂來,悲哀
樓主加油了

Yorkers wrote:
今早和太太及1歲大的...(恕刪)

X你X的X 是國語國罵的話
可能後台很不簡單

X你娘XX 是台語國罵的話
就難判斷其背景....

若是罵 滾你家的蛋
我覺得去協調會和解吧...
告他讓他背條前科

+1
tulanto wrote:
想起小時候和老爸一同...(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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