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王 wrote:
人家要吃十年25元陽...(恕刪)
欠那麼多錢
還有權利選擇吃什麼東西多久喔



Lawu wrote:
到底是媒體誤導?還是普羅大眾都有此錯誤訊息?
除了存款之外~利息是不能滾入本金去生利息的
所以50萬,20%,要滾5年才會變成本利和100萬
50萬本金要滾到本利和變300萬,需要幾年?30年!
現在的媒體可信度如何?
信用卡進入台灣才幾年?
有可能嗎?
請用點小腦思考一下
IBIZA0408 wrote:
1.並沒有除了存款之外不能採複利這種規定
IBIZA0408 wrote:
只要不違反民法的20%年息上限就行了,有一些消費貸款跟抵押貸款是採用複利的

IBIZA0408 wrote:
2.信用卡跟現金卡因為本身利息很高, 採複利會有違反民法年息上限的問題
所以幾乎都是採違約金方式規避法律規定
如果某期沒有繳納最低應繳, 次期產生的違約金, 通常相當於10%複利效果也就是雖然名義上信用卡跟現金卡的利息並不滾入本金, 但實質卻以違約金方式達成複利效果
說的白話一點, 如果你每期都繳清, 那就沒有利息問題
如果你每期都最少有繳最低應繳, 那你就是負擔年息約20%的單利
如果你每期都沒繳, 那就是除了負擔年息約20%的單利之外, 還會加上相當於年息約10%複利效果的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