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酒駕撞人~你覺得怎麼罰才能遏止!?


zan828 wrote:
我記得罪很重啊

致...(恕刪)


酒後開車: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請問你這哪裡重?
關兩年有個屁用?
有錢買車又酒駕
難到付不起區區15萬?

死刑或許殘酷
但是用來對付這些酒駕撞死人的一點都不為過
看看台灣每年被酒駕撞死的人有多少
就是有多少家庭破碎
而這樣的後果
判死刑
算他好
應該折磨到死!
多說無益的啦....我支持鞭刑...不乖就給你打屁股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以腿還腿
以手還手!
酒駕怎麼罰會有用,
就像我一直認為和遏止飆車族方法是一樣的,
沒收車輛,立即銷毀,加上罰單,
管你是借的是租的還是買的,
有本事酒駕,你就得有本事再買一台,既可促進消費,又可增進國庫收入...

唉~~~
一個簡單的沒收車輛,就可以搞那麼久,一定要這樣一直讓無辜的生命消逝,
像柯媽媽這樣的勇敢站出來辛苦的推動法案,大立委們才會動作嗎?




切小雞雞啊~大人


amtc0915 wrote:
酒駕肇事新聞每天都有...(恕刪)

依行為輕重...鞭刑(1鞭起跳)+坐牢(1鞭1個月,不得緩刑 假釋,牢務開銷自付令算)+罰款(1鞭20萬)

sandg999 wrote:
講難聽點

要有官員 跟民代之類的 先 壯烈...........

才有再修法的可能!!


不可能 頂多壯烈個1-2隻
但是後面酒駕的可能有1-200隻


基於黨員比例原則與黨的信賴保護原則
還是判判過失殺人而已
如果摯愛被人酒駕撞死,
我不會花什麼時間跟他要賠償打官司,
我會放棄告訴讓他早點出獄,
等他哪天全家出遊開車撞他全家,
撞完後再喝杯伏特加等警察,
謀殺?
對不起,我是酒駕~~~

台灣司法爛成這樣,
靠司法不如靠自己。

amtc0915 wrote:
酒駕肇事新聞每天都有...(恕刪)



一律死刑~~財產充公或全數賠償給受害者及其家屬

不過在這邊轟到01爛掉,政府也不會有所做為吧

真不知道選這個政府是來做啥的,測試自己的血壓能飆多高嗎
經典,是不會被時間所磨滅 嘴砲,是不會被停戰所抺滅

amtc0915 wrote:
酒駕肇事新聞每天都有...(恕刪)


愛喝
怎麼罰他都不怕

看來要酒廠開個監獄
這些傢伙都關在裡面
不給飯吃
只給酒喝
喝死一個算一個
看他有多能喝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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