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遇山難亡 家屬控政府殺人

其實家裡有失蹤人口的都可以一起去申請國賠!
我聽朋友說政府機關好像也有在舉辦未婚聯誼活動,一般企業人士也可以報名參加。
想說如果去參加,結果找不到適合的伴,可不可以也要求國賠、安撫受傷的心靈呢?
88084598 wrote:
政府搜救隊的怠慢,張爸爸打算向政府提國賠討公道,也希望兒子的死,能喚起政府對山難搜救技術建立的重視。大家看法為何


如果他們真的這麼想
何不化悲憤為力量
自己組建一個山難救援組織
做得比他們口中不專業的政府救難隊好
這不是更好嗎

說穿了
只是要錢而己


gufan wrote:
我聽朋友說政府機關好像也有在舉辦未婚聯誼活動,一般企業人士也可以報名參加。
想說如果去參加,結果找不到適合的伴,可不可以也要求國賠、安撫受傷的心靈呢?


這時候
就需要公娼出來了
國賠=納稅人賠=我們賠!!!

我們又沒有叫他兒子去登山, 我們幹嘛要賠?

李組長眉頭一皺:

嗯...這件事不單純...背後一定有幕後黑手.
政府責任的事情可能還要細推吧...

政府面對相關物證(例如登山者的字條、背包、遺留物...) 是否覺得登山者有可能在險路 卻仍要做白工的走平路搜救?

或者覺得 登山者可能在險路中死掉了 就意思搜搜晃晃的給家屬看就好?

如果認為登山者在險路 政府是否該立即評估派遣或建議家屬自費由民間專業來救?

若政府自認該由民間介入了 卻仍不作為的擺爛做白工給大家看 這就很有問題了...

政府的心態、作為及判斷時間點很重要吧...
白姑我去過

的確算是有難度的百岳...


有些人觀念很奇怪

平時爬山嫌政府管制太多..

出了事卻又要政府賠償..

怎?政府有義務出動多少以上的人力保證救援才不算疏失嗎?

山下的失火、車禍都先放到一邊嗎?


還是以後乾脆不要發放獨攀者入山證?

應該又是被罵翻了吧?

king2000 wrote:
三家一好,登山是高風險...(恕刪)


政府應該向家屬索取救難動員支出

個人的行為
對國家沒貢獻,出事卻要國家人民一起賠

乾脆要政府在山上舖柏油路設指標加服務鈴
各位不曉得有沒有遇過,
東西不小心掉到地上,怎麼找都找不到,
後來有人幫忙找,結果那個人一下子就找到了.

686crisis wrote:
各位不曉得有沒有遇過,
東西不小心掉到地上,怎麼找都找不到,
後來有人幫忙找,結果那個人一下子 就找到了.


是的,古人也有說:眾裡尋她千百度,慕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跚處。
白白找了千百次 可見古人也應該叫政府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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