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yingtu wrote:你的例子並不是貪腐。,...(恕刪) 你說沒收,是為了防疫 等等,說了一堆。然後 人家舉例 認為海關 可能把沒收的東西帶回家。你說如果這樣,不算貪腐?一般人工作一天才多少錢?拿個香腸可能值上千到幾百元也。不要說重點在沒收的目的被踐踏,這是在教育 大官如立委,貪個上億不算貪腐嗎?這個例子,我認為非常過份,新加坡肉乾有什麼問題?有問題的話,我認為是法律與執法者有問題。小至肥貓、收賄選擇性執法,大至戰爭---都可以一句:依法辦理,沒有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