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日女的司機五萬元交保(疑犯失蹤),台灣司法還是脫離不了侏儸紀時代嗎?


miko22 wrote:
最好是背條強姦罪的會不想跑路啦!

難講喔...聽說台灣是歡樂島
強姦罪差不多關個6.7年就能出來了~(或許還太長呢)
算6年好了~3年假釋就可以出來
比逃30年好多了....怎麼算都是不跑划算阿!
miko22 wrote:
最好是背條強姦罪的會不想跑路啦!...(恕刪)

你真的這麼認為??
那依媒體報導..運將是隔日被"拘提"到案而非遭"通緝"逮捕到案..
表示運將沒有跑路啊..這又代表什麼??
目前只知道 這一炮至少值5萬 往後還要看判決來論C/P值


這是多少鄉民在家裡看了100卷以上SOD 都遇不到的實際經驗


鬼島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jedijack wrote:
那你知道卡恩是在機場...(恕刪)


他想跑啊

那我也想問你他為什麼要跑

這篇有很多人批別人不懂交保是什麼

那我也很想問那些人保釋金的用意是什麼

au04 wrote:
還沒判刑就是無罪之人,不是只要我告你重罪,你就要被拘束自由~

請參考釋字665

這年頭守法的法官都很恐龍......(恕刪)


沒錯~只有重罪的話~不足以構成羈押要件
但是~
2.強制性交罪[6]、強制猥褻罪[7]、加重強制猥褻罪[8]、乘機性交猥褻罪[9]、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10]、傷害罪[11]。但其須告訴乃論,而未經告訴或其告訴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不在此限。

強制性交是構成防制性要件的~

除非....法官很人性本善的認為那個司機沒有再犯之虞
少來了!台灣有法律這種事?

有法官? 那不是一群笨蛋嗎?

jedijack wrote:
你真的這麼認為??那...(恕刪)


你先弄清楚拘提是什麼好嗎

講白點就是抓
剛剛看新聞跑馬燈上面
打著台中市龍井區中毒老夫妻案
三萬元交保的媳婦已經不知去向

毒殺公婆3萬交保
強姦女大生5萬交保
政府現在的新政策是
吸引外國罪犯移民台灣嗎?
犯罪者的天堂

JessieC wrote:
難講喔...聽說台灣...(恕刪)


您可以先去了解一下監獄行刑法的累進制度嗎?

數字不是你這樣子喊一喊!!

又不是在買菜!!><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JessieC wrote:
難講喔...聽說台灣...(恕刪)


講那麼誇張

大多數被關過的

你叫他回去再關一次

打死他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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