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rrari0907 wrote:刑法315條之一第2款無故以錄音.錄影.照相.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身體隱私部位者似乎有解釋監看msn內容的空間此條為妨害秘密罪章...(恕刪) 當然公司如果秉持人性本惡的立場下你不能說他是無故的吧他可以懷疑任何人有竊取商業機密的可能 所以採取監視動作我想沒啥事的話 也不會有人真的去看你所有的對話內容 ...大部份應該都是 "錄影中 君子請自重" 的情況( 如果有那種惡趣味的人 ... 還是早早跳槽比較好 ... )
軟體銀行 wrote:身為IT人員真的不要...(恕刪) 你的電腦只能開機,FDD,USB,CD,DVD都沒有,MSN...拉哩啦渣的全部封鎖,上網只能上固定的網站我看到的某大企業 除了沒有上面的東西外連電腦機殼都上鎖
ad5747 wrote:隱私權跟你是不是在上班,是不是用公司資源幹私事是沒關係的難道你在上班時間用公司的馬桶拉屎,你老闆就有權偷看嗎...(恕刪) 這兩段有幾罷昏!整段看下來、台灣勞工奴性這麼高不是沒原因的早就已經被雇主或是雇主的打手(主管)訓練到以雇主利益為依歸無限上綱!台灣勞工的工作時數長、薪水低永無翻身之日、就是因為勞工奴性太高!不覺醒沒救了!
海斯勒 wrote:還有馬路上警察臨檢不是都封閉車道嗎 可疑就會檢查車子了沒有違法之慮 因為臨檢查車 上面有公文准許了 可以對可疑車子檢查...(恕刪) 這位朋友、你可以在查證看看警察臨檢就算懷疑你的車子有問題在「未經車主同意的狀態下」他無權察看你的置物箱等非公開空間除非他能申請到搜索票、不過因為是隨機臨檢、根本不可能預先申請所以於法的規定之下、警察只能請求你讓他看、一旦你不給看他也無權強制去察看你的私人資產(車輛)
只要你透過公司網路出去都可以監看 監聽你用公司的電腦, 但是網路是你自己的3G 或是其他方式, 那公司管不了也無法管, 更無法監聽監看你會認為你自己的電腦公司監聽是不合法的但是我告訴你, 就算公司沒監聽你也不該做私事, 監看你辦公不犯法上班時間上01就是你不對, 這是事實!!我也上班時候上01, 不過我是透過私人3G 出去, 公司抓不到
ad5747 wrote:隱私權跟你是不是在上班,是不是用公司資源幹私事是沒關係的難道你在上班時間用公司的馬桶拉屎,你老闆就有權偷看嗎 ...(恕刪) 是這樣比喻嗎?如果你利用辦公室,跟女同事打砲,被老闆監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