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闖紅燈也要看車況吧?


不注意被撞就是活該


在斑馬線上的話
行人有霸王條款
車輛經過斑馬線時,必需將速度降至隨時可停止,且需禮讓行人先行
不論號誌為何
不合理,但規定如此
闖紅燈被撞本來就是活該,就像小偷被抓到以後就被圍毆一樣,會因為小偷家裡上有老母下有么兒嗷嗷待哺就比較值得同情嗎?

我不懂為什麼闖紅燈的人好意思指責撞人的不對,除非是父母都沒有教你甚麼叫是非對錯
bbszhou wrote:
有意思,所以說只要是...(恕刪)
建議樓主
再看一次錄影帶釐清
1. 綠燈秒數/紅燈秒數 --> 比對令堂過馬路需時多少
可以判斷令堂過行經斑馬線時轉換號誌時的時間差異
2. 打電話給騎士,了解他們的傷勢,並給予關心(不要提對錯)
3. 由錄影資料判斷,相對車速

多多少少可以有一點資訊後,再來討論

forest1123 wrote:
2. 打電話給騎士,了解他們的傷勢,並給予關心(不要提對錯)
...(恕刪)


+1
這個不論對於未來和解金甚至於法官審理應該都有正面效果.
打個電話很簡單.
我考到駕照三個月了,到現在都還不太敢自己開車出門。
因為我可以保證自己是個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但是卻超怕碰到像樓主母親這種行人以及樓主這種不分是非的家屬。

即使樓主母親是走在斑馬線上,又或者是走到一半燈號改變,這些都只會讓機車騎士負擔部分責任,而不是樓主母親就一點過失都沒有。

1.走在斑馬線上,但是燈號是紅燈不是嗎?走在斑馬線上也無法改變樓主母親是闖紅燈的事實。
2.樓主母親因為走路比較慢,走到一半燈號改變,明明知道自己走路速度慢,為什麼硬要在秒數不夠的時候去走?

樓主怪機車騎士沒有道歉,我想樓主才應該代令堂向人家道歉。
講難聽一點,如果不是你媽先在紅燈的時候站在馬路上,會有這起車會發生嗎?
不管騎車或開車,就怕這一類 無行為能力人 or 限制行為能力人,

而且很難從外表去判斷,又 行人走路不需要考照.... 門檻限制,

(視障、聽障、肢障、失智....)

所以政府一直宣導【禮讓行人、行人最大】,國內外皆同。



google 一下..來個圖片瞧瞧吧...

是上面那條斑馬線還是下面那條?

樓主要不要說清楚一點?



毛毛優 wrote:
媽媽(行人不依號誌穿越道路)
對方(涉嫌行人穿越道有人通行,不暫停讓行人先行


樓主媽媽頂多收到一張紅單
撞人的機車騎士才是這場車禍主因,怎麼看樓主都是佔上風
樓主母親傷勢較重,且是受害者,這慰問電話也不該由樓主打

另外,和解書別太快簽,等樓主媽媽傷勢復原到一個程度再處理未遲
毛毛優 wrote:
終於有人願意幫我說話了
我媽媽很遵守交通規則的
調閱的影帶我保證誰看誰吐血
是那種很高的路口攝影機是拍路中央車況用的
只看到一個影子斑馬線的角落飛出來
還不能拷貝
媽媽被撞到還被人笑到腦殘的人
謝謝大家



擺明就是要來取暖的… 啊謀你是新來的啊??01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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