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phill wrote:
有愛滋是應該註記在健保卡上,
不能說為了一個人的人權,
卻犧牲所有人的安全,
所有人的安全重要??? 還是得愛滋的人的人權重要???
沒有安全,就沒人權,熟輕熟重?
愛滋病友如何威脅到你的安全?
marrisawang wrote:
正因為許多人是很無辜被感染的,
所以我們更要往集中照顧的方式來避免病友人數上升.
marrisawang wrote:
雖然在美國有發生過愛滋病人故意散播病毒和數以百計人上床的實例,
Roker wrote:
你真的很無知,無知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