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疏失不應由 台大醫&成大醫 來承擔 衛生署 踹共

stanphill wrote:
有愛滋是應該註記在健保卡上,
不能說為了一個人的人權,
卻犧牲所有人的安全,
所有人的安全重要??? 還是得愛滋的人的人權重要???
沒有安全,就沒人權,熟輕熟重?

愛滋病友如何威脅到你的安全?
從小老師只告訴我們誠實是美德,卻沒告訴我們現實有多缺德、、、
我認為.....主刀醫師當然該負責!!!不過不是所有的主刀醫師都遭受一樣程度的指責.

可以看一下這則新聞吧:
移植案 衛署:主刀醫師要負責

裡面說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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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愛滋感染者23日在新竹市墜樓腦死,家屬表達器官捐贈意願,台大醫院派協調師前往新竹市南門醫院處理,23日將檢體送回台大本院檢驗,24日協調師和檢驗師電話溝通發生錯誤認知,以致24到25日之間,愛滋男的心、肝、肺、腎等器官植入台大和成大醫院的5名患者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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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摘除後分秒必爭,所以對於受贈者的主刀醫師,因為非常急而疏忽了,這還是件可以理解的事.我不認為他不該負責,但不是最大的責任.

而那位摘除器官的主刀醫師,難道他開刀摘除前都不先確認過嗎?他的責任,最大也最重啊!

台灣愛滋病患數目絕對比已知的還多很多

因為太重視病患的隱私,所以現在醫院要幫病患抽血檢查是否有HIV感染,還要取得病患同意書(即便是臨床懷疑,不給你抽你就不能驗),所以我相信有很多潛在的HIV感染患者

因為隱私?所以當鴕鳥就無法得到治療,就可能把病毒透過危險性行為傳播...

健保卡註記,又不是隨便大眾就可得知其醫療病史,有何侵犯隱私之處?

而且愛滋病患有容易得到的特殊疾病(PCP, tumor) ,不告知醫護人員有這個病,如何早期診斷治療其併發症...

況且醫療院所洩漏病患醫療資料自有法律上的處罰,何必又擔心容易外洩...

資料註記與檢查,不管對病患對醫護人員都是有好處的


這五個受贈器官的病患, 病患家屬及進行移植手術的相關醫護人員, 原本和捐贈者可能在生活上沒有任何交集, 但為什麼其中的部份人現在會成為感染的高危險群, 而且受到影響恐怕不只五個家庭吧.

衛生署如果沒有因這件事而建立更縝密的感染防制措施, 恐怕影響會更深遠. 例如, 一線的外科醫護人員恐怕會倦勤或轉途, 而新進的醫學院學生對外科也會有顧慮, ..., 進而衝擊台灣整體的醫療生態.

集中治療的作法太過, 但透過現有的建保體系, 讓感染源的資料庫在特定情況下通透, 是在目前作法上再加一道保險; 畢竟不能排除現場檢驗還有偽陰性的可能.

大家不健忘的話, 應該記得前幾年曾發生肺結核患者搭乘國際班機, 結果造成國際通報進行追蹤管制的情事; 如果肺結核需要進行通報, 為什麼在進行外科相關治療會有感染風險時, 第一線醫護人員卻無法獲知相關情況? 對這些人未免不公平也間接造成防制感染的重大漏洞.


~~灰太狼~~ wrote:
愛滋病友如何威脅到你...(恕刪)


有五個人,因著某些人的疏忽(家屬、醫院),已經被上天宣判死刑,你沒看到嗎????

這些人活該,該死嗎????
我問你的問題是:

愛滋病友如何威脅到你的安全?


你的回答是:
stanphill wrot:
有五個人,因著某些人的疏忽(家屬、醫院),已經被上天宣判死刑,你沒看到嗎????
這些人活該,該死嗎????

第一,你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第二,你也說這個不幸是因為某些人的疏忽造成的,那麼到底是誰該為這五位的不幸負責?
從小老師只告訴我們誠實是美德,卻沒告訴我們現實有多缺德、、、

~~灰太狼~~ wrote:
我問你的問題是:你的...(恕刪)


我幫他回答好了~

如果他剛好是其中不知情,且經手牽涉其中的醫護人員呢?

這不是嚴重的生命威脅嗎?
marrisawang wrote:
正因為許多人是很無辜被感染的,
所以我們更要往集中照顧的方式來避免病友人數上升.


你真的很無知,無知的非常可悲
愛滋病就算是紮針頭,機率是千分之三
請問什麼叫做很容易傳染

再來,既然你說集中管理是吧?
那今天那五個倒楣鬼也活該被抓去集中管理?
前年有個小孩被輸到愛滋血,她也該被抓去愛滋村管理?

你自己說的話跟你所質疑的一樣
你若是那五個倒楣鬼,你願意被送到所謂的愛滋村集中管理
你自己先捫心自問回答吧

事情沒有發身在自己身上,唱高調都很容易


marrisawang wrote:
雖然在美國有發生過愛滋病人故意散播病毒和數以百計人上床的實例,


自己潔身自愛,你擔心個雕?
除非你跟隻公狗一樣很愛到處插

Roker wrote:
marrisawang wrote:
雖然在美國有發生過愛滋病人故意散播病毒和數以百計人上床的實例,


自己潔身自愛,你擔心個雕?
除非你跟隻公狗一樣很愛到處插

我承認我的無知,以前我沒有花太多時間去研究愛滋病的傳染途徑,是因為我未曾感受到威脅,
直到這個新聞出現,我才驚覺,原來醫生認真工作也受到愛滋威脅. 受贈器官也受到威脅.還有呢..??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以為有人要被抓去關才叫"集中照顧",
在我的想像,集中照顧是像普羅旺斯的免費的永久屋,廣大的庭院, 好山好水, 免費的醫療,這樣不好嗎?
雖然我繳的稅沒有比愛滋病友少,但我離我的夢想莊園還有一大段路.
如果我不幸被感染愛滋病, 我不會想把有限的生命浪費在工作上,
我會想找一個好山好水的地方好好休養, 如果有專業醫療, 而且是免費的, 那對我來說就像天堂了.
另外, 我自認是一個善良的人, 不希望傳染給家人或陌生人, 即使萬分之一也是一種不必要的風險.
我會比較希望和相同疾病的病友一起居住, 這樣我不用耽心無意間傳染給別人.
和相同際遇的人一起生活,可以彼此取暖, 不會受到歧視.
連家人都不敢講, 可以想像內心有多麼孤單無助.




Roker wrote:
你真的很無知,無知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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