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媽開第一槍 餵食流浪動物 罰3000到10萬

尼斯 wrote:
萬一因此造成流浪動物衝入店家搶食物,咬食小朋友,怎麼處理?
澳洲曾有小朋友失蹤,事件都拍片了.


早就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不是?放大量的狗在街上成群結隊,難道是怕他們咬人才給他們食物嗎?

流浪狗的問題早該處理了,既然陳市長有心要處理,那她就要想一個萬全的方式。

很快她就會發現光不餵狗是不夠的。

尼斯 wrote:
這事很瞎,市政府做不好把責任推給老百姓,市政府有專門獵狗隊伍沒?
不盡責無有效控制流浪動物,反而怪老百姓養太多,


本來就很瞎,但比那些全部裝瞎又裝聾啞的好,這個立法只是可以告訴民眾,光是餵流浪狗不是愛心。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小拔兔 wrote:
早就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恕刪)
發動抓來做香肉火鍋

保證一個冬天沒有流浪狗


尼斯 wrote:
發動抓來做香肉火鍋
保證一個冬天沒有流浪狗


倒是不需要這樣子啦,畢竟不吃貓狗多年來已成為多數人民的共識了,這是很不容易的,雖然我們希望流浪狗問題改善,但主要還是希望他們不要受到長達一生的痛苦,不希望他們成為食物。

有效改善流浪狗問題之後,人民會對狗或流浪狗更加友善的,但希望以後再也不要有流浪狗,人人都能好好愛自己的狗,終其一生不離不棄,不給別人製造麻煩。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尼斯 wrote:
這事很瞎,市政府做不好把責任推給老百姓,市政府有專門獵狗隊伍沒?


流浪貓狗的問題根本就是人類造成的
一興起就買來養, 厭惡了就丟掉

不能飼養流浪貓狗是初步,
之後寵物全面晶片化, 開徵寵物稅才能根絕人類棄養貓狗的問題

yukiko wrote:
嘩。。。花媽這次跑在...(恕刪)




高雄馬路鋪一鋪比較實在


罰有用?! 怎判定是不是流浪動物

在壽山的獼猴又是怎算?! 野生還流浪

要不要開罰?


別睡覺了花媽
該用的不用,沒配套的就亂用?
也不從頭到尾去處理,偏偏只用到最末端?
妳還是睡下去吧!
光治安問題就可看您裝傻狂睡了!
正派的s 正派的添
流浪動物和飇車族

哪個好欺負

先找他下手就對了
yukiko wrote:
餵食流浪動物 罰3000到10萬

期待能減少高市的流浪動物

...(恕刪)

禁止餵食流浪動物要期待減少高市的流浪動物!?
政策是本末倒置
難怪高雄飆車族抓不完
唉~
zola wrote:
流浪狗那來的?

丟狗的人要不要罰?...(恕刪)

就是很腦殘啊
不敢抓丟狗的人
不曉得是不是怕沒選票
只敢對吭不了聲的狗下手

就算限制大家不餵流浪狗
難道那些丟狗的人就不會再丟嗎?
實在可笑

我建議頒幾條法令
就是被檢舉棄狗罰3000到10萬
檢舉人可得1000元獎金
被檢舉虐殺動物3年有期徒刑跟罰10萬
檢舉人可領5000元
並且提高買狗門檻(未依規定買賣,買賣雙方將觸法)
鼓勵領養
並了解領養人是否有能力與環境養狗
且強制登記
(那些政府官員可以參考參考)

ho.chiang77 wrote:
問題在於執行力,就好...(恕刪)


高雄市警察跟高雄市的紅綠燈一樣
只是放在那邊燒錢而已
gstreamer wrote:
正事不辦,
老是想從人民口袋挖錢
還不如去睡覺算了...(恕刪)

我比較搞不懂的是
高雄奇津路邊的白線公有停車格憑什麼一小時要收50元
假日去也沒見停滿過啊
車位有搶手到需要一小時收50嗎?(害很多人不敢停,不然就是停完才發現很貴)
然後就會看到對面有人在喊停一次50(可以無限時數)
然後會指引你開很小條的巷子進去
但開進去都是一些住家門口(也不曉得地是誰的)
車位很小

有人可以告訴小弟這是什麼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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