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嚴格禁槍的地區,謀殺率愈高


acelucifer #39wrote:
我還是不認同開放槍枝...(恕刪)

visit1992 wrote:
嚇阻性的問題。
真的遇到這些問題,往往用暴力反擊都不是上策。

像是遇到帶球棒的小弟跟他道歉裝孬都比往他臉上打一拳來得有效。

我覺得打到頭那個太玄妙的,
但是我相信那跟鮪魚肚一樣是真的。
沒人會想拿“槍”這種東西開自己玩笑。

不說別的,光想到以後情侶或是誰誰要出來談判,
身上有把槍,要理性解決問題都很難......(恕刪)


國情的問題

美國人認為擁槍是合乎憲法

台灣人認為只有黑道條子才拿槍

根本性的觀點如果沒有改變,其他都多談的

至於其他的治安會變壞的論點次於這個層級之下

guest0985 wrote:
這道理也很簡單,幫派份子有槍,一般人沒槍,所以謀殺率會上升...(恕刪)


謀殺跟幫派份子扯不上關係吧....

只要是有計畫性的殺害對方就是謀殺
原因可能是情殺 仇殺 錢財殺.....等,殺害的武器也不見得是槍枝
刀、棒甚至毒藥跟假車禍這些都算

這份調查報告主要是支持人們應有自衛性武器

而後面有人說
搶銀行的歹徒,面對的不再是3.4位警衛,而是數十個持槍的民眾
(歹徒直接叫你手舉高了吧,手稍微動一下就碰碰了
你有看過那個美國搶案歹徒是真的面對數十個持槍的民眾)
闖民宅的歹徒,面對的不再是手持菜刀的婦人,而是一家四口的獵槍伺候
(同上,而且台灣現在的闖民宅的歹徒多數都還是拿球棒就能制伏的)
暴力集團持槍逼迫被害人湊出500萬時,被害人以往只能選擇自殺一途,現在卻可以選擇以暴制暴!
(同上,而且你不會報警找媒體嗎?以往?找個例子吧)

歹徒是暗箭 人家是手上"正"持有武器中,你是明槍 武器是收藏在某處
台灣雖然很多笨賊 但是有腦袋的歹徒更多


discoby wrote:
歹徒不會因為你擁槍就放棄犯案的念頭 而只是讓案件的結局更慘烈


你的根據又是從哪來的?
試想, 你假如是歹徒想闖空門, 在台灣會非常容易, 因為你拿槍,對方沒槍
假如在美國你想闖空門, 你會想到屋主也有槍, 就不敢闖入

visit1992 wrote:
之前Discovery就有介紹一位高中生趁父親不注意偷了他的手槍,
去找他的情敵談判結果開槍的悲劇...

你一直提負面的例子, 為什麼不提正面的例子??
以下這個網頁讓你參考, 這些都是用槍自保的案例
http://www.tdfa.tw/media.html


黑槍也沒有這麼容易拿出來開。

台灣常常有槍擊案, 你說呢?


據我所知美國沒有一個州是禁槍的, 因為基本上那是違憲的. 樓主所謂華盛頓特區 2005 禁槍後犯罪率升高, 2008 又廢除, 以便讓人民自衛等語實有誤導之嫌

誤導在哪裡? 可以講清楚嗎?
[華盛頓特區]與[華盛頓州]是不一樣的, 你該不會搞混了吧??
如果嚴格管制合法槍枝的申請呢
不是像現在這樣要有立委還是啥有力人士背書

而是要申請就要有良民證、指紋、掌紋、DNA、膛線、撞針等等 登記
子彈購買也要寫哪年哪月去哪打了幾發之類的

visit1992 wrote:
你買的到九零手槍,
就會有人可以拿到烏茲衝鋒槍,
如果你買到的是民間用八發彈匣,
就會有人可以買到三十發軍用彈匣。
更不用說你的一定只能三點發,
而有人連全自動都有。
當你有槍,我有槍,這兩者就不是平衡,
而是火力的差別。


我一句話回答你: 台灣是都市化環境, 槍的好壞不會差很多

你的立論是以戰場為出發點, 或是...... 以FPS遊戲為出發點......

都市化環境幾乎都是近距離決戰,
試想, 雙方距離只有5公尺, 好的手槍跟爛的手槍有什麼差別? 幾乎沒差

至於你說衝鋒槍, 體積長度都比手槍大, 不易隱藏, 有誰會帶一把衝鋒槍逛街?

靈魂守衛 wrote:
同上,而且台灣現在的闖民宅的歹徒多數都還是拿球棒就能制伏的)...(恕刪)


球棒有這麼好用?

那以後歹徒都用球棒好啦

你叫一個女人也揮不動球棒...開槍的力氣總有吧?

guest0985 wrote:
台灣常常有槍擊案, 你說呢?...(恕刪)


你居住的縣市今年發生了幾件常常有的槍擊案?

還有"闖空門"的意思是說歹徒確定屋主不在家
其實用不著跟那支持擁槍的人多廢話了
反正沒人敢開放的,就跟設置性交易專區一樣,
做了就不用選了。這才是最大的利益衝突....爭那些543的幹嘛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