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弄停車唯獨我被開罰單!!!


潘達 wrote:
在覺得別人嫌棄台灣時...(恕刪)


看到在"外國人"在嘲諷台灣的回文,還需要客氣什麼?
如果是別的國家,那就算了
住在這個島上又嘲諷"台灣人" 那又是什麼?
貶低自己台灣人,有比較高明嗎? 大家還跟著瞎起鬨!?
他們又有什麼權力把台灣人醜化
"哈~標準台灣人,不意外" 是要對這句話按讚嗎?

另外我也說了
1.樓主自己違規,被罰就沒什麼好說了
2.檢舉別人違規,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3.別的車主如果沒有違規,就不怕被人拉下水

看到這麼多樓的回文
原來外國人的觀念是,檢舉別人違規是很沒水準的事情!?
非想非非想 wrote:
小弟居住的巷...(恕刪)


只能說遺憾
非想非非想 wrote:
小弟居住的巷...(恕刪)


你好爛..
被抓了還要拖人下水...
真的是...
胖鬆鼠 wrote:
看到在"外國人"在嘲...(恕刪)


別人的水準夠不夠那是他們的事,和自己不相干;

若看到水準不夠的人,就把自己的格調放低到和那些人一樣用相同的方法處事,那罵到了誰?

水準夠不夠的問題和該被趕走或被指稱是外國人是兩碼子事。

沒人有這種權力。
你開什麼車
重點在這裡
胖鬆鼠 wrote:
看到在"外國人"在嘲...(恕刪)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hahahrhr wrote:
樓主是台灣人吧?! ...(恕刪)


閣下不是台灣人? 檢筆別人違規是很糟糕的事?
賞罰本來就該分明, 而不是選擇性辦人
1.自己違規被罰,檢舉相同違規的其他人 --> 應該的,大家如果都這樣,社會更美好,更少為非作歹的人
至於那些抨擊的人,不知道是作賊心虛還是什麼心態?檢舉不行?

2.樓主沒有要求撤銷罰單 --> 正確,因為法律上不能主張「不法之平等」,也就是就算只有你一個人被罰,也不能以此為由撤銷罰單

心理不平衡是正常的,罰單還是得繳。檢舉後警察不開單,可以檢舉警察瀆職。
yuffany wrote:
2.樓主沒有要求撤銷罰單 --> 正確,因為法律上不能主張「不法之平等」,也就是就算只有你一個人被罰,也不能以此為由撤銷罰單

(恕刪)



錯了,樓主自己說他因為已經繳了罰單,想撤銷也撤銷不了。

所以樓主並不是不想要求撤銷。
檢舉 本來就沒有錯

可笑的是
譬如一堆人都在偷東西
而某甲看到 不僅沒檢舉外
也心生歹念跟著一起偷
結果 最後只有某甲被抓到
某甲知道跑不了了
而且又很怨恨為什麼只有自己被抓到
就心一橫把其他人也供出來

檢舉是正確的行為 沒錯
但心態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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