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這樣開車嗎?台中鴻順計程車行的司機

計程車的行為很惡劣,但我也不會可憐那車主.....
我討厭龜車,超級沒道德....
取暖失敗!

敢PO網就該要有勇氣接受公評,
不管是好的還是不好的!
結果竟然停用評論功能是怎樣?!
calvinko wrote:
開120是合法的 ...(恕刪)
根據?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龜在內線~~~被人家叭剛好而已!我每天上高速~每天都看到人家在龜~~真的很討厭!
我以為台中計程車逆向超車讓我十分鐘之類從車站到勤益已經是最恐怖的了
想不到有更可怕的
看到影片上新聞
還附帶說警察看了影片會依法告發
如果真的按照新聞上說的
那真的讓人生氣
計程車司機有錯~是該受罰
但龜車...明明有錯
也更讓人肚爛
卻不用受任何罰則
這社會真的公平嗎

開版的事主...是你本人還是你朋友
還是隨便把影片放上網
然後一切都不甘你的事
還在看這一篇嗎
不知道你有什麼感想
還是依然覺得都是別人的錯

yagiher wrote:
計程車的行為很惡劣,...(恕刪)


很明顯的比起PO影片又關評論的小XX,
計程車司機肯定是個勇於承擔的漢子(行為雖然不足取)。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國道一號大安溪橋以南至楠梓交流道速限一百一十公里,
民眾走內側車道,都不能低於這個速度,但執行時會保持上下百分之十的彈性空間。
計程車司機公共危險要被罰,龜速車也該罰五千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不繳交通行費闖越收費站。
十三、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四、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六、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要不要罰一下拍攝影片的駕駛人?

你車上有小孩,你要保護你家人,那是你的事,但是法律就允許你龜在內線車道嗎?
計程車超過龜車後,後面一堆車猛超....一路下來到底站住內車道多久?卡了多少台車?

警察當然要罰計程車,但是....記錄器車主也得一併罰!

liujohn wrote:
影片1影片2今天早上...(恕刪)


很明顯你朋友當烏龜還不自知阿

開那麼慢還不檢討 早晚被開單
我只看到一台龜車...該死的不讓道...每次開高速公路都會讓我碰見一堆路隊長,真的讓我龜蘭趴毀~~
liujohn wrote:
影片1影片2今天早上...(恕刪)


那計程車說的也沒錯

影片主人前面幾乎看不到車子,後來被攔下後車流才出現

我猜影片主人可能在內線道跟另一部在中線道的車子並行好一段距離吧

我是非常同情計程車司機,遇到這種龜車真的很令人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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