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前一天小弟過於疲倦,睡到不省人事,不然我想可能報警的人是我。

不管大學生是豆腐草莓族也好,惡房客房東也好,
幾位大大的觀點都是對的,其實也都有這些事情存在,這些人東華大學也都有。
只是學生-房東租屋糾紛,特別是這件事情,在東華已經很久了,
很多時候合約簽錯了、要被房東趕出門沒地方住了還是有其他林林總總的糾紛,
我們企圖透過教官尋求協助,然而時常得到的只有冷漠以對,少有教官願意帶學生出面向房東詳談。或許在房屋租賃上,學生本當就該自己注意。然而東華學生很多人都是第一次離家,
也都是第一次在外頭租房子(通常大二就抽不到宿舍了),看到房東在看房子時一臉慈眉善目加上幾句好話,過沒多久就簽約了,然而簽約之後就是問題的開始。加上東華房市屬於賣方市場,學校離花蓮市區有近20公里,要嘛租,不租嘛自己去開學等宿舍候補,學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被房東予取予求,契約簽錯了也只能摸摸鼻子吃虧,這些問題背後卻未曾見到學校著力之處。
不過我想最該反省的,也是小弟自己所反省的。
是自己的社會參與,是否能夠成為自己身邊人的及時雨,而不是等到事後才高聲嚷嚷,這種高聲嚷嚷只不過是一種偽善。讓同學獨自面對法庭,沒早些促使學校出面協助......我想這些都是早就可以做而沒有人出面的。只期盼日後自己不會再遇到這樣的遺憾。

然而人已經離開了,我想就算還給她應有的公道也已經於事無補,只希望剩下的家人能夠平安。
ps.家屬昨天也表是希望大家繼續爭取,不過別把焦點放在死者身上,而是學生生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