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未違反版規被移到資源回收區"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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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一下,請評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2700398&p=1


請聯絡公派律師申請國賠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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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先生表明過了,特定案例才有捐款,這些族繁不及備載的例子已經成為01亂刪文的通則,不予捐款。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矮子喬登 wrote:
蔣先生表明過了,特定案例才有捐款,這些族繁不及備載的例子已經成為01亂刪文的通則,不予捐款。
蔣先生如果沒有那份心,硬是逼他行善也沒有意義。

如果捐個款就能當站長,館裡猿早就當了。
那個什麼亂七八招不過是本神的肉身,臭掉就算了

星期五大神 wrote:
蔣先生如果沒有那份心,硬是逼他行善也沒有意義。
我相信蔣先生是非常樂意捐款做善事的,您是不是對蔣先生有什麼誤會?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很多人都在問,蔣站長捐了十萬元沒有?

為了讓大家了解進度,並且瞭解蔣站長的條件限制,特地把這篇沉下去的文章推上來,並且繼續徵求做善事的文章。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美國政府有什麼資格干...(恕刪)


maxboss wrote:
我這樣算不算未違反版規被移到資源回收區
算!有眼睛,看的見的鄉民都說算,不過還是要經過蔣大認定,畢竟牽扯到10萬元。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矮子喬登 wrote:
算!有眼睛,看的見的...(恕刪)


都不知道01歸美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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