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 竟然法官說 廠商沒說沒含,所以不用賠償消費者...

看起來最有希望打贏的是 消基會
因為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和第八條 是不論過失的

總覺得這些法律很奇怪
擺明了 要所有的店閃消費者
因為 消費者能退的錢也不多
通常 也不會特地請律師來打官司

景岳輸的理由 是告錯人了
100年訴字772號 台南地院
景岳告羅沃夫損害求償
羅沃夫辯稱 東西不是我做的呀
你看 我的商標只是浮貼在罐子上而已
罐子上還找的到金饌的字樣
所以 人不是我殺的 不要來找我 %#@f

統一輸的理由是刑事帶民事的求償
因為刑事輸了 所以民事也跟著無法求償

Mask1491 wrote:
鬼島不意外...(恕刪)

鬼島真的不意外~~

靈魂守衛 wrote:
是這個嗎
---
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指出,「威敏益生菌」是由光晟公司製造,百晟生物科技是銷售商,光晟公司製造時曾提出符合衛生署規定的證明文件,及台北醫學大學的合格報告,再加上法律並未要求食品原料業者需將塑化劑列為檢驗項目,所以認定百晟生物科技沒有過失。
---

法官說的有他的道理並非只是「百晟從未保證產品不含塑化劑」這麼簡單而已


那光晟有事嗎?

總要有人負責吧

holysee wrote:
那光晟有事嗎?

總要有人負責吧...(恕刪)

現在 除了製造原料的公司
其他加工公司 沒一家有責任的....
連基本退費的責任看來都沒有
擺明了 你今天買到了毒藥 只能吃下去 或者是 自己認衰
製造商打原料商的官司
好像 也還沒看到有一家告贏的

dgame wrote:
現在 除了製造原料的公司
其他加工公司 沒一家有責任的.......(恕刪)


對呀 ! 簡直是三聚氰胺事件的翻版 !!

當時台灣購買毒奶粉當原料的公司, 居然都沒有受到處份 ~~~

piwu0531 wrote:
對呀 ! 簡直是三聚...(恕刪)

這時候 就會覺得台灣還不如對岸
至少那邊對錯 當交給社會與論時
是會有結果的
而台灣 很多法官 黑的可以講成白的 死的可以講成活的...
怎麼樣講都是對的
這件事還有後續,
我剛接到通知
百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跑到高雄地檢署控告我妨害名譽

kooko5319 wrote:
台灣廉政署跟廢物一樣...(恕刪)


五億探長雷洛那時

香港警察不是也有設立反貪污組....

結果反貪污組...個個都拿規費啊

台灣要廉政...



那以後性交易不付錢就不算是交易啦~~~
去外面吃東西吃到蟑螂老鼠之類的,店家也可以說~~~我們沒說沒含這材料阿,所以不用賠錢!!!
秋天,葉落的季節,徒留孤單的我,獨自面對一切... 想愛...卻提不起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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