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最有希望打贏的是 消基會因為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和第八條 是不論過失的總覺得這些法律很奇怪擺明了 要所有的店閃消費者因為 消費者能退的錢也不多通常 也不會特地請律師來打官司景岳輸的理由 是告錯人了100年訴字772號 台南地院景岳告羅沃夫損害求償羅沃夫辯稱 東西不是我做的呀你看 我的商標只是浮貼在罐子上而已罐子上還找的到金饌的字樣所以 人不是我殺的 不要來找我 %#@f統一輸的理由是刑事帶民事的求償因為刑事輸了 所以民事也跟著無法求償
靈魂守衛 wrote:是這個嗎---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指出,「威敏益生菌」是由光晟公司製造,百晟生物科技是銷售商,光晟公司製造時曾提出符合衛生署規定的證明文件,及台北醫學大學的合格報告,再加上法律並未要求食品原料業者需將塑化劑列為檢驗項目,所以認定百晟生物科技沒有過失。---法官說的有他的道理並非只是「百晟從未保證產品不含塑化劑」這麼簡單而已 那光晟有事嗎?總要有人負責吧
holysee wrote:那光晟有事嗎?總要有人負責吧...(恕刪) 現在 除了製造原料的公司其他加工公司 沒一家有責任的....連基本退費的責任看來都沒有擺明了 你今天買到了毒藥 只能吃下去 或者是 自己認衰
piwu0531 wrote:對呀 ! 簡直是三聚...(恕刪) 這時候 就會覺得台灣還不如對岸至少那邊對錯 當交給社會與論時是會有結果的而台灣 很多法官 黑的可以講成白的 死的可以講成活的...怎麼樣講都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