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停車撞到建商違法廣告物算我錯嗎???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QOO52020 wrote:
照你說的 我在停車格...(恕刪)
QOO52020 wrote:
照你說的 我在停車格...(恕刪)

問題是 人家是固定物,妳是可移動的,

油門、煞車、方向盤,都是妳在控制!

不信 妳去撞路邊違停的車輛,看誰要賠誰?
fruits0800 wrote:
問題是 人家是固定物,妳是可移動的,

油門、煞車、方向盤,都是妳在控制!

不信 妳去撞路邊違停的車輛,看誰要賠誰?






我覺得案例不同不能這樣講

那之前新聞闖紅燈撞死人停在一旁的違規停車也要負擔40萬元這怎麼講

更何況我沒有要建商全賠

但建商只願意開芭樂價

總知現在建商不處理也不回應就只能給法院判吧

AUO小白嚕 wrote:
看來是先有那廣告物後...(恕刪)


我也認為是先有廣告物,然後才畫停車格的~

所以判決如下:

一、建商違反規定,在馬路上放置私人物品,開罰。

二、政府相關單位未依規定逕行舉發,失職懲處。

三、畫停車格的單位,未主動通報告發,失職懲處。

這樣算一算,貴小妹可獲得以上單位各9900/3=3300的補償。

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QOO52020 wrote:
我下午跟家人確定要去地方法院地檢署直接提告了



小妹你帳號新開
我就當你是新人

在01是要放開箱文(圖)喔

不然大家會鄙視妳(話說太滿)

QOO52020 wrote:
那之前新聞闖紅燈撞死人停在一旁的違規停車也要負擔40萬元這怎麼講


無法相提並論
我之前有強調「這是純財損案件」

純財損案件vs有人員傷、亡

法院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

不相信?
你可以去問問(例如問產物保險業務員)

alpha6035 wrote:
我也認為是先有廣告物,然後才畫停車格的~



答案是先有停車格喔

問了旁邊6.7間鄰居此建商今年4月多才來 但此停車格政府已經劃好幾年了

所以建商夠大膽吧

台灣真的是鬼島....

違規的物品在不應該出現的地方

造成民眾財產損失

還要被某些人說 您自己撞的 怪誰 怪您技術差之類的~


這樣 地上的坑洞 如造成用路人犁田 甚至死亡 也不關相關單位的事囉?

我這輩子 還沒看過城市的坑洞 大到整個路寛都是

所以 一定是用路人技術差 自己往洞裡騎~

破鞋子 wrote:
違規的物品在不應該出現的地方

造成民眾財產損失

還要被某些人說 您自己撞的 怪誰 怪您技術差之類的~


台灣不流行因果關係判定吧…

QOO52020 wrote:
前幾個星期 在親戚家附近停車

在倒車時突然聽到蹦的一聲

下車時才發現葉子板跟車後保桿卡到建商的廣告物[螺絲]

因建商就在對面 所以馬上去對面詢問為何在停車格裡放廣告物

...(恕刪)



看你提供的照片,就算沒那根螺絲你也是撞柱了..

雖然覺得建商在停車格設廣告很惡劣,但是如果我是建商我會覺得我比較雖...這麼大的車位....

不知道妳是在哪個縣市,就我在台北開車而言,停車格比這小,但停車格裡面物品比妳那跟柱子大(路燈柱、電柱、變電箱等等)的情況多的是,停車還是要多注意吧,祝你好運。


還好妳是小妹,如果你是小弟,妳的停車技術在01沒被炮到番我輸妳....
李鴻源:為了選票,政府做的事情是民眾想要他們做的,而不是在做對的事情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