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新聞的想問一下遺產特留份

感謝皮丘丘大大的回答

特別是如何壓低兄弟姊妹的繼承部分


可否請你再針對下列的問題提點一、二

那如果財產只有一棟還在繳房貸的房子,也一定要分嗎?

到時候會不會配偶被迫只能賣房子呢?



如果有錢可以分,那就算了,重點是根本沒有現金,只有房子。

皮丘丘 wrote:
第 1138 條 ...(恕刪)




請問可以用文件溝通繼承人放棄繼承嗎?


例如請兄弟放棄繼承之類的文件?
所以說兄弟姐妹爭產沒什麼用
因都有特留份的關係~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rogerkuo2001.tw wrote:
所以說兄弟姐妹爭產沒...(恕刪)


還是有例外的
以前老一輩的,認為女兒嫁人,就是別人的
所以會有要求女兒放棄繼承的問題
好一點的,會多多少少拿些錢給女兒
壞一點的,就直接要求女兒簽名蓋印章,要求宣布放棄繼承
peggy022 wrote:
特別是如何壓低兄弟姊妹的繼承部分


繼承還沒發生前(就是人還沒死前),有權繼承之人預立拋棄繼承承諾書,或分財產協議書,在法律上有可能會被認為無效。前者違反法律,後者違反善良風俗。

=========================
因為還牽扯到夫妻財產制及如果要立遺囑有法定格式,
還有你們的財產取得的時間點、來源等。
建議花點小錢找律師或是找免費的法律諮詢(ex有些選民服務處會排時間律師免費諮詢)比較好。
以免這邊的回答,太多假設,漏了重要的點,到時損失的可能更多。



皮丘丘 wrote:
有權繼承之人預立拋棄繼承承諾書,或分財產協議書,在法律上有可能會被認為無效。前者違反法律



恩....


無效阿




所以例如債務人死後
債務人的繼承人才能辦理拋棄繼承對吧
請問:這是我老婆娘家的案例
以下用例如來說,因為不知道實際人數
就是阿公去世,那阿公有二個兒子,都各有結婚和老婆,那二兒子去世了(我不知道是比阿公還早去世,還是在阿公去世後),那這二兒子的老婆可以和大兒子一起分阿公的遺產嗎??

謝謝
kuanchin8247 wrote:
就是阿公去世,那阿公有二個兒子,都各有結婚和老婆,那二兒子去世了(我不知道是比阿公還早去世,還是在阿公去世後),那這二兒子的老婆可以和大兒子一起分阿公的遺產嗎??

以下例子先不管夫妻財產制,僅先以繼承概念簡單舉例:

二兒子比阿公晚去世,
那二兒子會先繼承阿公的遺產,
二兒子死後,他的配偶跟子女再繼承二兒子的遺產。

所以會二兒子先繼承阿公財產1/2(阿媽如果還沒死,就是1/3)
二兒子死後,他的總遺產(含阿公那邊的權利),由配偶+小孩均分。
沒子女的話,就是『配偶+2-4順位繼承人的先順位繼承人』去繼承。


二兒子比阿公早去世,
要先討論二兒子的遺產才對
二兒子的其它遺產(阿公還沒死)由配偶跟子女均分。
沒子女的話,就是由『配偶+阿公、阿媽繼承』

再來阿公死了
依民法第1140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有子女的話,二兒子的子女會繼承他原本可以繼承阿公財產的部份(二兒子的配偶沒繼承權)
沒子女的話,那阿公那邊的財產,二兒子的配偶就不能繼承,由大兒子跟阿媽去繼承



所以有繼承發生時,最好趕快分一分,辦一辦,不然又有繼承人死了再繼承,會愈來愈複雜。
很多祖產留下的地,隔個三代以上沒分,要辦繼承就很難處理 。


過鹹水 wrote:
還是有例外的以前老一...
壞一點的,就直接要求女兒簽名蓋印章,要求宣布放棄繼承(恕刪)


那是鄉下才會這樣
我那些姑姑爭權利一點也不讓

現在民智已開
女兒死也不簽也是有的
大不了不回娘家...

所以要處理財產
一定要生前處理

不然台灣的特留份的法律
該分的都跑不掉~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皮丘丘 wrote:
二兒子比阿公晚去世,...(恕刪)


所以說~~就算這二兒子比阿公先去世,他的子女還是可以代位繼承二兒子這一份囉...

謝謝皮大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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